关于印发《2023年度部门组绩效考核指标》《2023年度院系组绩效考核指标》《2023年度部门组工作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3年度部门组绩效考核指标》《2023年度院系组绩效考核指标》《2023年度部门组工作清单》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部门组绩效考核指标》《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院系组绩效考核指标》《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部门组工作清单》已经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

 

附件:1.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部门组绩效考核

指标

2.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院系组绩效考核

指标

3.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部门组工作清单

 

 

                                                   中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35


附件1: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部门组绩效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及计分办法

提报部门

1.的建设(30分)

1.思想建

7分)

1.意识形态(20分)。(1)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认真开展理论学习,有考勤、有记录,配合好学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工作,5分;(2)贯彻落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并在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中予以体现,5分;(3)严格落实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做到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绝对安全,10分。

2.宣传阵地(35分)。(1)设宣传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设舆情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舆情处置工作,按履职情况赋分,3分;做好网络舆情处置工作。若本单位发生的负面网络舆情被上级部门通报,一次扣3分,6分;(2)做好本单位宣传阵地建设工作。网站每月更新次数不少于2次(不含通知公告),3分;宣传栏每学期更新不少于2次,重大活动需按学校要求及时更新,2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宣传阵地严禁出现错误内容,若因错误表述被上级部门通报,一次扣3分,6分;(3)做好本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的开通备案和运营工作,每周图文发布次数不少于1次,2分;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每月活跃度不低于10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每月活跃度排名纳入宣传舆情月报,7分;认真组织完成学习强国、掌上淄师和《淄博师专论丛》征稿工作,年末按投稿数和录用数赋分,6分。

3.宣传文化(20分)。(1)本单位工作经验做法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年末按刊发级别统一赋分,15分。国家级计5分/次;省级计3分/次;市级计1分/次,同一篇报道不重复计分,上不封顶。(媒体宣传报道是指在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大众日报、山东广播电视台、淄博日报等主流媒体的 报刊、电视、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的新闻作品。)(2)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各级宣传部门组织的宣传思想文化活动,年末按级别统一赋分,5分(校级计1分/次,市级及以上计2分/次,获奖按名次酌情加分,满分为止。)。

4.统战工作(10分)。(1)设立专兼职统战委员,负责本单位的统战工作,根据履职情况赋分,2分;(2)支持党外人士参加统战方面会议、活动和学习培训,2分;(3)每年组织教职工至少开展一次统战理论政策及民族宗教政策学习,2分;(4)抵御和防范宗教进校园,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每年在教职工中开展一次信教摸排,做好摸排和统计工作,4分。

5.文明创建(15分)。(1)按照当年度基层文明单位评比名次从高到低依次赋分,10分;(2)认真完成各类文明创建任务每次1分,5分。

宣传统战处

2组织建设7分)

1.常规工作(30分)。(1)制度建设。明确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细化党建工作计划,建立党建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制度,执行科学决策运行机制和督查落实机制。制度缺项,执行不力,落实督查无台帐,每项扣1分;(2)基层组织。严格执行党组织任期规定,健全基层党组织配置,严格换届选举审批,规范换届选举工作流程。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请示、报告、选票等材料不完备,委员缺额,职责不清,职责缺位等,每处扣1分;(3)组织生活。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按要求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实行组织生活月备案制度,用好“灯塔-党建在线”平台。组织生活规定动作有缺项或未及时录入“灯塔-党建在线”平台,每项扣1分;月备案表未提交,每次扣0.5分;(4)管理保障。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规范落实党费和党建工作项目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用好党员活动阵地。党费收缴不及时,无党支部收缴党费报告单,党费和党建工作项目经费使用不规范不到位,每处扣1分;(5)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健全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办法,积极做好党组织书记政治能力提升,党务工作者培训工作,灵活教育培训形式,激励党员成长成才,完善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健全完善考核办法,合理运用考核结果。统筹做好各类干部岗位选配工作。党员量化积分制度不健全,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党员教育培训落实不力,有信访投诉,每项扣1分。

2.重点任务(40分)。(1)强化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定期认真梳理分析自身查摆、群众评议和上级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并整改落实。上级指示、文件等没有专题学习的,没有学习计划表,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清单整改不到位,每项扣1分;(2)深入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对标对表开展好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以党支部评星定级为抓手,全面构建基层党建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基层党建工作按季度考核督查机制,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落实党组织书记讲党课制度。党建检查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不规范,每项扣1分;(3)发展党员。全面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规范发展党员程序,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审查,按规定及时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推荐及培训工作,党员培养教育材料和档案完备。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档案材料不完备,每处扣1分;发展党员工作任务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有信访投诉的,每次扣1分;(4)党建品牌特色提升。全面实施基层党建提效争先行动计划,努力凝练本单位党建特色,深度挖掘党建课题研究成果,积极开展“样板支部”“党建示范点”“红旗党支部”创建。落实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或工作要求不及时不到位,品牌特色提升无策划无进展,每项扣1分;(5)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稳妥做好学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推荐、正式代表选举、审议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两委”委员等工作任务。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工作任务不及时不到位,每处扣1分。

注:以上工作均按季度检查统计,扣分后不整改的可累计。

3.述职评议分值(30分)。组织实施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基层党建工作履职情况、查摆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进行系统表述。参与评议人员范围一般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总支委员,各述职对象党支部书记等,填写《述职评议测评表》,去掉10%的最高分、最低分,取平均分进行排序后,综合赋分。如出现分值并列情况,将综合季度党建检查情况和党建特色品牌建设情况研判排序。

4.加分项。(1)党内表彰奖励。国家级党内表彰奖励每个3分;省部级党内表彰奖励每个2分;市级表彰奖励每个1分;(2)党建工作经验推广、现场会、典型发言。参加全国、全省党建工作现场会,作为代表并做典型发言的,国家级2分,省级1分(注:参加培训班、培训会并按要求交流发言的,不认定为典型发言。);(3)宣传报道。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的,每次2分。被山东卫视台、《大众日报》等省级媒体报道的,每次1分。被淄博电视台、《淄博日报》等市级主要媒体报道的每次0.5分;(4)积极落实学校开展的优秀“主题党日”、“党课”、“党建课题研究”、“我和我的支部”等专项评比活动,工作开展主动,效果好、质量高,视情况予以权衡加分;(5)加分项目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目录,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组织人事、机关党

3.党风廉政建设7分)

1.日常监督20分)。1)围绕学校党委、纪委部署任务,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合理安排工作、按时上交材料7分;(2)严守纪律规定,确保政令畅通,7分;(3)党组织每半年一次听取汇报或研究监察工作2分;(4)每半年进行一次纪检监察工作总结2分;(5)支持纪检委员履职尽责,主动开展监督检查2分。

2.重点监督50分)。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制定并落实“三个清单”8分;(2)按时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三提三争”工作方案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到位,8分;(3)配合做好巡察。认真完成上级及学校巡察布置任务并参与巡察工作,巡察自查效果好,巡察材料提供充分,巡察整改质量高8分;(4)支持纪委相关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支持纪委完成相关工作;牵头工作规范有序;按时提报“三重一大”事项廉政谈话开展情况质量高8分;(5)主动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审计资料完整;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审计整改到位8分;(6)认真落实执行问责处理意见。年度内党组织、教职工未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对受处分情况按照要求执行到位10分。

3.创新工作10分)。1)积极向“清风淄师”微信公众号、学校纪检监察网投稿5分;(2)创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本单位有关纪检监察的经验材料实践做法在主流媒体上发表推广5分。

4.民主评议(20分)。1)学校纪委委员对被考核部门和单位进行民主评议10分;(2)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对被考核部门和单位进行民主评议10分。

 

4.师德师风建设(3分)

 

1.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20分)。(1)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工作机制,5分;(2)党政联席会议将师德师风列为重要议题,5分;(3)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10分。

2.突出立德树人(10分)。(1)作风建设突出师德引领,教师整体形象好,5分;(2)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师生服务,5分。

3.突出典型树德(20分)。(1)积极参加各类评先树优活动,5分;(2)积极报道师德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5分。

4.突出规则立德(20分)。(1)进行常态化警示教育,引导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10分;(2)全员签订师德承诺书,5分;(3)落实“一票否决”制,5分。

5.严格考核评价(20分)。(1)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按照《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德建设和考核办法》认真完成本部门教师师德综合考核,15分;(2)落实学校《师德考核实施细则》,将师德专项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奖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干部选任等工作的首要依据,5分。

6.严格师德督导(10分)。出现师德师风问题反馈处理及时,学生满意度高。

教师工作部

5.督查督办(2分)

1.学校党政计划工作要点分解的重点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和时限完成的,每项每次扣3-5分;经督办仍未按要求和时限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每项每次再扣10分并全校通报批评。

2.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及有关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未按要求和时限完成的,每项每次扣3-5分;经督办仍未按要求和时限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每项每次再扣10分并全校通报批评。

3.学校主要领导临时交办的重要事项,未按要求和时限完成的,每项每次扣3-5分;经督办仍未按要求和时限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每项每次再扣10分并全校通报批评。

4.学校印发和学校领导签批的公文收阅不及时、学习不深入、传达不及时、保密不规范的,每项每次扣2分;上级转办信访事项和专心办诉求未按“接诉即办”要求办理的,每项每次扣3-5分;经督办仍落实不到位且无正当理由的,每项每次再扣10分并全校通报批评。

 

6.落实党委重大决策(4分)

1.日常督查20分)。1)围绕学校党委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要求,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工作任务,10分;(2)按要求报送工作专班、督导办需要调度的材料,核实相关进度和问题,10分。

2.重点督查20分)。1)对照《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淄师政字〔2023〕15号 )及其《补充方案》,按时完成指标分解任务,科学制定目标措施,确保高质量发展工作有序推进,10分;(2)落实“三提三争”要求到位,完成质量较高,5分;(3)对领导交办、群众反映高质量发展的有关问题解决及时、有力,5分。

3.创新推进10分)。创新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情况,10分。

4.追责问责10分)。1)完不成阶段任务,影响工作进程,造成不良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后果,5分;(2)在涉及高质量发展的工程建设、大宗物品采购等环节,发生信访投诉事件,造成不良影响,5分。

5.综合评议(40分)。按照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承担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数量、推进情况、完成质量等进行综合评议,40分。

工作专班

、督导办

2.业务工作(50分)

 

1.常规工作(10分)

绩考办组建专门的考核小组根据各部门的业务工作清单制定和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赋分。

2.重点工作30分)

3.创新工作(10分)

3.民主测评20分)

 

1.学校领导评议10分)

年末组织学校领导参与述职评议,按照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实行排序赋分,定值1分递减。

2.部门中层评议(4分)

年末组织部门正副职参与述职评议,按照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实行排序赋分,定值1分递减。

3.院系中层评议(4分)

年末组织院系正副职参与述职评议,按照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实行排序赋分,定值1分递减。

4.职工代表评议2分)

年末组织院系教职工代表对各部门进行综合评价和具体业务评价,按评议结果实行排序赋分,定值1分递减。

4.加减分

参见加减分计分办法。


附件2: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院系组绩效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与计分办法

提报部门

1.党

的建设(30分)

 

1.思想建设6分)

1.意识形态(20分)。(1)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理论学习计划,认真开展理论学习,有考勤、有记录,配合好学校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学旁听工作,5分;(2)贯彻落实中央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并在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中予以体现,5分;(3)严格落实年度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做到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绝对安全,10分。

2.宣传阵地(35分)。(1)设宣传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设舆情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舆情处置工作,按履职情况赋分,3分;做好网络舆情处置工作。若本单位发生的负面网络舆情被上级部门通报,一次扣3分,6分;(2)做好本单位宣传阵地建设工作。网站每月更新次数不少于4次(不含通知公告),3分;宣传栏每学期更新不少于2次,重大活动需按学校要求及时更新,2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宣传阵地严禁出现错误内容,若因错误表述被上级部门通报,一次扣3分,6分;(3)做好本单位微信公众平台的开通备案和运营工作,每周图文发布次数不少于2次,2分;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每月活跃度不低于90%,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每月活跃度排名纳入宣传舆情月报,7分;认真组织完成学习强国、掌上淄师征稿工作,年末按投稿数和录用数赋分,6分。

3.宣传文化(20分)。(1)本单位工作经验做法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年末按刊发级别统一赋分,15分,国家级计5分/次,省级计3分/次,市级计1分/次,同一篇报道不重复计分,上不封顶(媒体宣传报道是指在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大众日报、山东广播电视台、淄博日报等主流媒体的报刊、电视、网站及其两微一端刊发的新闻作品。);(2)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各级宣传部门组织的宣传思想文化活动,年末按级别统一赋分,5分(校级计1分/次,市级及以上计2分/次,获奖按名次酌情加分,满分为止。)。

4.统战工作(10分)。(1)设立专兼职统战委员,负责本单位的统战工作,根据履职情况赋分,2分;(2)每年组织教职工至少开展一次统战理论政策及民族宗教政策学习,2分;(3)抵御和防范宗教进校园,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每年在大学生中开展至少一次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根据完成情况赋分,2分;(4)每学期开展一次师生信教摸排,做好信教团员学生的摸排和转化工作,确保转化率100%,4分。

5.文明创建(15分)。(1)按照当年度基层文明单位评比名次从高到低依次赋分,10分;(2)认真完成各类文明创建任务每次1分,5分。

2.组织建设6分)

1.常规工作(50分)。(1)制度建设。明确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细化党建工作计划,建立党建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院系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执行科学决策运行机制和督查落实机制。制度缺项,执行不力,落实督查无台帐,每项扣1分;(2)基层组织。严格执行党组织任期规定,健全基层党组织配置,严格换届选举审批,规范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健全专兼职组织员队伍,选优配强党组织班子,履职效果良好。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请示、报告、选票等材料不完备,委员、组织员缺额,职责不清,职责缺位等,每处扣1分;(3)组织生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要求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实行组织生活月备案制度,用好“灯塔-党建在线”平台。组织生活规定动作有缺项或未及时录入“灯塔-党建在线”平台,每项扣1分;月备案表未提交,每次扣0.5分;(4)管理保障。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规范落实党费和党建工作项目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建好管好用好党员活动阵地。党费收缴不及时,无党支部收缴党费报告单,党费和党建工作项目经费使用不规范不到位,党员活动场所建设不规范,每处扣1分;(5)人才队伍。多渠道做好人才引培,激励教师专业成长。健全完善考核办法,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加强干部平时研判和考察,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统筹做好各类干部岗位选配工作。人才招引计划落实和政策引导宣传不到位,无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定期分析研究干部队伍现状、存在问题的工作机制不健全,有信访投诉,每项扣1分。

2.重点任务(50分)。(1)强化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建与教育教学工作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落实理论学习不到位,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每项扣1分;(2)深入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以党支部评星定级为抓手,全面构建基层党建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基层党建工作按季度考核督查机制,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定期认真梳理分析自身查摆、群众评议和上级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深化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做好党务干部队伍梯次培养和人才储备。加强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落实党员和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完善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落实党组织书记讲党课制度。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或工作要求不及时不到位,“双带头人”配备和培育工作不到位,党员和党务干部学习教育任务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不健全不规范,每项扣1分;(3)发展党员。全面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规范发展党员程序,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全程审查,按规定及时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推荐及培训工作,党员培养教育材料和档案完备。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档案材料不完备,每处扣1分;发展党员工作任务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有信访投诉的,每次扣1分;(4)党建品牌特色提升。深化实施基层党建“一院系一品牌”工程,深度挖掘党建课题研究成果,积极开展“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工作室、“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党建示范点”“红旗党支部”创建。品牌特色提升无策划无进展,每项扣1分;(5)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稳妥做好学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推荐、正式代表选举、审议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两委”委员等工作任务。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工作任务不及时不到位,每处扣1分。

注:以上工作均按季度检查统计,扣分后不整改的可累计。

3.加分项。(1)党内表彰奖励。国家级每个3分,省部级每个2分,市级每个1分;(2)党建工作经验推广、现场会、典型发言。参加全国、全省党建工作现场会,作为代表并做典型发言的,国家级2分,省级1分(注:参加培训班、培训会并按要求交流发言的,不认定为典型发言。);(3)宣传报道。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的,每次2分。被山东卫视台、《大众日报》等省级媒体报道的,每次1分。被淄博电视台、《淄博日报》等市级主要媒体报道的每次0.5分;(4)加分项需提供佐证材料及目录证明,以上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3.党风廉政建设6分)

1.日常监督20分)。1)围绕学校党委、纪委部署任务,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合理安排工作、按时上交材料7分;(2)严守纪律规定,确保政令畅通,7分;(3)党组织每半年一次听取汇报或研究监察工作2分;(4)每半年进行一次纪检监察工作总结2分;(5)支持纪检委员履职尽责,主动开展监督检查2分。

2.重点监督50分)。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制定并落实“三个清单”8分;(2)按时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三提三争”工作方案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到位,8分;(3)配合做好巡察。认真完成上级及学校巡察布置任务并参与巡察工作,巡察自查效果好,巡察材料提供充分,巡察整改质量高8分;(4)支持纪委相关工作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支持纪委完成相关工作;牵头工作规范有序;按时提报“三重一大”事项廉政谈话开展情况质量高8分;(5)主动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审计资料完整;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审计整改到位8分;(6)认真落实执行问责处理意见。年度内党组织、教职工未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对受处分情况按照要求执行到位10分。

3.创新工作10分)。1)积极向“清风淄师”微信公众号、学校纪检监察网投稿5分;(2)创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本单位有关纪检监察的经验材料实践做法在主流媒体上发表推广5分。

4.民主评议(20分)。1)学校纪委委员对被考核部门和单位进行民主评议10分;(2)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对被考核部门和单位进行民主评议10分。

 

4.党建述职评议2分)

组织实施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基层党建工作、查摆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进行系统表述。参与评议人员范围一般为学校领导班子、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填写《述职评议表》,去掉10%的最高分、最低分,取平均分。

组织人事处

5.共青团工作(3分)

1.思想政治建设与团组织规范化建设(45分)。(1)未按规定开展“三会两制一课”的,每次扣0.2分;未按要求将规定内容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每次扣0.2分;(2)“学社衔接率”需达到98%以上,不达标的每降低0.1%扣0.2分;(3)在推优入党、入团工作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情况的,经查实扣5分,次年团员发展名额减半;(4)院系“青年大学习”全年参学率需达100%,每降低0.1%扣0.2分;(5)每年未按要求举办院系青马培训的,扣3分;(6)每年未按要求召开学代会的,扣5分;每学期未按要求开展学生会述职评议会的,扣2分;(7)每学期初不按要求开展信教团员摸排的,扣2分。

2.社团建设(15分)。(1)社团临时团支部换届不及时的,扣2分,换届程序不规范、缺乏相关记录的扣2分;(2)“到梦空间”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扣1分;因社团操作失误导致积分发放异常等问题的,扣2分;(3)社团不积极参加校团委举办的活动的,每次扣2分;(4)各社团开展日常活动全年不少于24次,并有相关记录,每次扣1分。

3.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15分)。(1)志愿服务网注册率达到100%,每降低1%扣0.1分;(2)各院系需至少成立1支院系级志愿服务队,未成立的扣5分;院系级志愿服务队需有特色鲜明的团队名称,没有的扣2分;(3)院系不按要求组织开展学校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的,每次扣2分;(4)院系级志愿服务队每年至少开展3次创新性志愿服务活动,需有照片或宣传报道,每次扣1分;(5)院系未按要求开展暑期“三下乡”、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的,扣5分。

4.日常工作(5分)。(1)未经准假不按时参与校团委召集的相关会议的,每次扣2分;(2)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的,每次扣1分。

5.亮点成绩(20分)。(1)专项工作。①社团工作加分项:社团承办校级大型比赛或演出活动的,每次加2分。社团参加市级以上比赛获奖的,按照等次,市级一等奖加2分,其他奖项不加分;省级分别加4、3、2分,国家级分别加5、4、3分,优秀奖均不加分。②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加分项: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团队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荣誉的,每个团队加2分;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团队入选全国优秀或示范团队的,每个加2分。(2)整体工作。①院系团总支自主开展的特色活动,凝练的工作亮点特色,成效突出,代表性强且具有推广性,被学校审定为“特色工作”项目的,每项加2分,立项为市级及以上项目的分别加3-7分。②院系共青团工作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的,无等次划分的分别按照校级2分,市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7分加分。③院系在校级及以上团属比赛中获奖的,按照等次,校级依等次分别加3、2、1分,优秀奖不加分;市级分别加4、3、2分、优秀奖1分;省级分别加5、4、3分,优秀奖2分;国家级分别加6、5、4分、优秀奖3分;市级以上特等奖在一等奖的基础上加1分,同类项记最高分,不重复加分。④院系团总支承办校级以上活动的,校级加2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

6.师德师风建设(3分)

1.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20分)。(1)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工作机制,5分;(2)党政联席会议将师德师风列为重要议题,5分;(3)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10分。

2.突出立德树人(20分)。(1)作风建设突出师德引领,教师整体形象好,5分;(2)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课程思政建设,15分。

3.突出典型树德(10分)。(1)积极参加各类评先树优活动,5分;(2)积极报道师德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5分。

4.突出规则立德(20分)。(1)进行常态化警示教育,引导教师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10分;(2)全员签订师德承诺书,5分;(3)落实“一票否决”制,5分。

5.严格考核评价(20分)。(1)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要位置,按照《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师德建设和考核办法》认真完成本院系教师师德综合考核,15分;(2)落实学校《师德考核实施细则》,将师德专项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奖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干部选任等工作的首要依据,5分。

6.严格师德督导(10分)。出现师德师风问题反馈处理及时,学生满意度高。

教师工作部

 

7.落实党委重大决策(4分)

1.日常督查20分)。1)围绕学校党委和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要求,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工作任务,10分;(2)按要求报送工作专班、督导办需要调度的材料,核实相关进度和问题,10分。

2.重点督查20分)。1)对照《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淄师政字〔2023〕15号)及其《补充方案》,按时完成指标分解任务,科学制定目标措施,确保高质量发展工作有序推进,10分;(2)落实“三提三争”要求到位,完成质量较高,5分;(3)对领导交办、群众反映高质量发展的有关问题解决及时、有力,5分。

3.创新推进10分)。创新推进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情况,10分。

4.追责问责10分)。1)完不成阶段任务,影响工作进程,造成不良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后果,5分;(2)在涉及高质量发展的工程建设、大宗物品采购等环节,发生信访投诉事件,造成不良影响,5分。

5.综合评议(40分)。按照相关责任部门单位承担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数量、推进情况、完成质量等进行综合评议,40分。

工作专班、

督导办

2.业务工作(50分)

1.人才培养(7分)

1.常规教学工作(10分)。赋分标准见《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日常教学管理规定》。

2.专业设置与专业群(5分)。赋分标准:新上一个专业并开始招生年份,计2分,累计计分。申报立项建设专业群,专业群所含专业对应院系,国家级每个专业各计3分,省级2分,市级1分。获品牌专业(群),国家级每个专业计3分,省级2分,市级1分。专业(群)验收通过后,相应级别当年各计3、2、1分。

3.教师讲课比赛(25分)。依据《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赋分标准: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国家级3倍权重。团队获奖的,省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国家级3倍权重。团队组成人员是一个单位的,按100%计入本单位。如果人员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的,按照人数平分总分。B类,按实际分值计分,C、D类按院系得分÷院系教职工总人数计分。在国家、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和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中较上年度获奖增加的按相应分值的1.5倍计。

4.学生技能大赛获奖(30分)。依据《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赋分标准: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计4分;省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市级一等奖计0.5分,二等奖及以下不计分。B类,按实际分值计分,C、D类按院系得分÷院系学生总人数得分。在国家、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省高校师范类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中较上年度获奖增加的按相应分值的1.5倍计。

5.教材建设(10分)。依据《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赋分标准:开发国家及省职业教育规划教材。入选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并已出版的新教材,或在教育部教材评选中获一等奖的计10分;在教育部教材评选中获二等奖或精品教材的计6分,获三等奖的计4分;在省教育厅教材评选中,获一等奖或精品教材的计6分,获二等奖的计4分,获三等奖的计2分。B类,按实际分值计分,C类按院系得分÷院系教职工总人数计分。

6.实验室建设(5分)。根据专业建设需要,申请上级配套专项资金或采取校企合作方式,每引资建设实训室一个计1分,引资50万-100万额度计2分,100万以上计3分。

7.双证书获取率(10分)。赋分标准:双证书获取率75%为基准,计10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百分点,加计或减计1分,减分扣完为止。

8.专升本(5分)。按照专升本录取学生数与在校生比例进行排名。

注:以上各项计分办法为:该项总分×院系原始得分÷第一名原始得分。

9.扣分项。(1)学生考试作弊。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每人扣2分。(2)教师违纪。严重、较严重、一般教学与教学管理事故每人次扣5分、3分、2分。扣分项从最后所得总分中扣除。

2.教学改革(4分)

1.课程建设20分。依据《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赋分标准:分两次计分。当年立项国家级9分,省级6分,市校级3分;建设期满,验收通过,门国家级9分,省级6分,市校级3分,验收未通过者,不再第二次计分。B类,按实际分值计分,C类按院系得分÷院系教职工总人数计分,马克思主义学院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特色活动按课程建设计分

2.混合式教学改革20分。依据《关于推进信息化教学的实施意见》。赋分标准:完成任务的院系计10分每提高或降低一个百分点,加计或减计1分,减分扣完为止。评为校级典型案例每个计2分。

3.教学改革项目20分。依据《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赋分标准:分两次计分。当年立项,一项国家级9分,省级6分,市校级3分。项目建设期满,通过评审鉴定,国家级9分,省级6分,市校级3分。如有多个单位合作项目,项目主持人单位占总分的80%,其余参加人员按照人数平分总分剩余的20%。B类,按实际分值计分,C类按院系得分÷院系教职工总人数计分。

4.教学成果奖40分。依据《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赋分标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特等奖40分,二等奖一等奖30分,三等奖二等奖20分;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特等奖20分,二等奖一等奖16分,三等奖二等奖10分;市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0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2分。如有多个单位合作项目,项目主持人单位占总分的80%,其余参加人员按照人数平分总分剩余的20%。在国家、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比中较上次获奖增加的按相应分值的1.5倍计。

注:1.以上各项计分办法为:该项总分×院系原始得分÷第一名原始得分。

2.所有教学改革项目合作单位是校外的,不参与记分。

3.科学研究(7分)

参照学校出台的科研成果认定及院系科研状态评估等方面的相关规定量化核算,总分为100分,按照成果类、活动类及高层次成果类三大类进行赋分,成果类占70%,活动类占15%,高层次成果类15%。最终总分实行排序赋分,按照第一名100%(且第一名分值为100分),后续各名次均按4%递减,其中各类量化分核算方式具体为:

1.成果量化分70分)。该分值为当年人均增量与上年相比人均增量分之和各院系教师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著作、承担结项的纵向科研项目、获奖的科研成果、发明专利、调研(咨询)报告、发布的网络文化成果等科研成果,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分值量化核算,量化后总分值为成果总量分;按照各院系人员不同职称进行成果达标核算,个人达标基分分别为:教授2000分,副教授1500分,讲师1000分,助教500分,院系所有人员个人达标基分的总分值为成果达标基分

1)当年人均增量分。当年人均增量=(成果总量分-成果达标基分)/院系人数成果总分值实行排序赋分,按照第一名100%(且第一名分值为45分),后续各名次均按4%递减45分;

2)与上年相比人均增量分。比较各院系人均量化分与自身上一年度的增长幅度,并依增幅进行排序赋分,按照增幅第一名100%(且第一名分值为25分),后续各名次均按4%递减25

2.活动量化分15分)。各院系在组织和实施各类重要科研活动方面开展的工作,根据参与相关活动的次数、层次、参与度及质量等情况,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量化,活动量化总分值实行排序赋分,第一名为100%(且第一名分值为15分),后续各名次均按4%递减。

3.高层次成果(15分)。该分值为高层次项目成果分横向课题及成果转化分之和超过15分的第一名按15分计,其他院系根据得分折算。(1)高层次项目成果分。各院系教师在申请国家级项目中获准立项、获得省级科研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在C类及以上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原始分量化。(2)横向课题及成果转化分。各院系教师承担横向课题及科研成果转移转化项目,依据对公到账经费数额进行量化,到账经费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原始分量化。

4.教师发展(6分)

1.双师队伍建设(10分)。分双师素质和双师型两类,从现有总量和年内增量分4档进行考核。现有总量分档标准:单位均量≥学校均量,为A档;学校均量*50%≤单位均量<学校均量,为B档;单位均量<学校均量*50%,为C档;没有的为D档。年内增量分档标准:单位增量列考核单位数前30%的为A档,后20%的为C档,其余为B档;没有的为D档。

2.兼职教师队伍建设(15分)。(1)聘用兼职教师材料齐全,6分;(2)兼职教师聘用达到专业教师数的20%的情况。聘用率≥20%,为A档;聘用率在10%-20%之间,为B档;低于10%为C档;没有的为D档,9分。

3.教师培养培训(60分)。(1)培训管理。按照执行学校培训制度、全员培训任务完成、入选培训师、入选校内培训项目、参加省培国培、访问学者7个方面完成情况分档赋分,12分;(2)教师培养。按照在职读博、青年教师过关考核、教学新秀、骨干教师、教学名师(青年技能名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名师(技能大师)工作室7个方面分档赋分,42分;(3)青蓝工程。按照学校《青蓝工程实施方案》,各院系部积极制定青蓝工程方案,提高青蓝工程覆盖率,进行资料整理,根据情况评定赋分,6分。

4.语言文字工作(10分)。(1)普通话推广工作。按照推普周宣传工作、推普活动开展情况、普通话测试过关率、四季诵读情况赋分,5分;(2)语言文字工作活动开展。按照参加各级语言文字活动、三字训练情况进行赋分,5分。

5.工作状态情况(5分)。按照会议组织、材料报送、协助开展情况进行评定赋分。

教师工作部

5.社会服务(3分)

主要考核院系教学服务、科研服务、文化服务及其他服务项目,考核要点包括服务对象的类别、级别、规模、惠及人数、资金到款额、社会效益等,年底提交《院系社会服务年度报告一览表》,绩考办组建考核小组,评议赋分。

6.国际交流(2分)

1.合作办学(50分)。(1)考核年度内新增获国家正式批准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计50分;(2)考核年度内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且考核年度内招生报到完成率95%,计25分;95%>招生报到完成率90%,计13分;招生报到完成率<90%,不计分,以上各项可累积计分,总分超过50分,第一名按50分计,其他按得分比例赋分。

2.对外交流(25分)。(1)邀请国外高水平专家为我校师生(线上或线下)讲学或参与我校教学科研项目和活动(线上或线下),考核年度内每批次5分;(2)本单位教师参加国际会议、讲学、教育培训等教学科研项目和活动(线上或线下),考核年度内每批次5分;(3)牵头、参与开发国际标准或承担、参与国际合作组织或联盟,举办国际会议、学术交流活动和技能大赛等,考核年度内每项计5分;(4)依托本院系专业(群)在国(境)外开设分校或鲁班工坊,开发并对外输出专业、课程标准等科研学术成果等,考核年度内计10分。以上各项可累积计分,总分超过25分,第一名按25分计,其他按得分比例赋分。

3.教师、学生赴国外学习(25分)。(1)本单位教师赴国外高校(机构)留学或访学,考核年度内每人次计7分。本单位教师赴国外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考核年度内每人次计8分。该项可累积计分,总分超过15分,第一名按15分计,其他按得分比例赋分;(2)学生赴国外学习或研修每人次3分,学历学习每人次7分。该项可累积计分,总分超过10分,第一名按10分计,其他按得分比例赋分。注:学生赴国外学习指在校生赴国外高校和机构进行学习或研修,应届毕业生(自淄博师专毕业12个月内)赴国外攻读本科、研究生等更高层次学历,学习类型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7.学生管理6分)

1.学生工作队伍建设(15分)。院系各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健全,积极参加学生工作会议及相关活动,院系党政联席会就学生工作有专门会议研究、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例会,每学期不少于2次。建立健全与学生家长联系、深入学生宿舍、学生谈心等制度,每缺一项扣1分;未落实辅导员进公寓、无故脱岗、处理突发事件不当或不及时的扣1分,导致严重后果的扣2分。积极发动、组织辅导员参加学校或上级部门开展的职业能力大赛等比赛活动,无故不参加的不得分。

2.学生管理与服务(20分)。(1)学生评价5分各类学生评优中出现学生成绩不达标、不符合评审条件等实质性错误的扣1分,未按时报材料或出现失误扣1分;院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细则)执行严格,程序不规范扣2分;严格规范执行学生处分条例,处分处理不及时扣1分,处分程序、材料不完整扣1分;(2)公寓管理5落实辅导员谈心谈话、内务卫生安全联检、及时更换门牌信息等工作,无落实每项扣1分;(3)规范管理5分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手续完备。规范使用线上请假流程,未使用扣1分;建立教学区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并有效执行。无制度扣1分,无检查评比扣1分;(4)事务服务5分。按要求开展学生保险、社保卡、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等事务服务宣传培训,各类材料提报及时准确,不及时的扣1分,出错的按照出错比率扣取分值,因工作失误导致学生保险、卡证办理等失误的每项(次)扣1分。

3.主题教育(10分)。利用好各节日开展教育活动,9-10月完成新生入学教育任务;全年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主题教育活动;10-12月落实毕业生教育任务和文明离校;入学教育、毕业教育有计划/方案、有总结,无计划/方案、总结扣2分;毕业生离校前出现违纪和安全事故扣4分;开展学风建设活动,未开展或无佐证材料的每项扣1分。

4.学生资助(10分)。3-7月完成各类师爱助学系列活动推荐、评选并上报纸质材料,开展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8-12月完成各级各类奖助学金推荐、评选,未按时上报材料、活动未开展每项扣1分;落实好特殊困难学生免学费、突发性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政策并做好相关工作;统筹运用各项政策,受助学生面达20%以上并建立档案。未落实并引起投诉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每项扣1分,扣完2分为止,受助学生面达不到20%不得分,无受助学生档案扣1分。

5.心理健康(10分)。每学期召开不少于2次专题心理健康工作会;4-6月开展并参与学校5.25心理健康教育月各项活动;6-7月开展毕业生离校心理健康引导;9-10月开展新生入学心理教育10-11月组织开展普查;12月组织学生参加心理健康知识竞赛等。新生入学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普查组织不力、相关活动未开展每项扣1分;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处理不及时、不科学引发负面影响扣1分,出现安全事故扣2分。

6.国防教育(5分)。专人负责征兵宣传、报名等工作,完成参军入伍指标计划;指导退伍复学学生办理复学手续,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和上级组织的各项国防教育活动,未组织的扣1分;完成新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9月完成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员配备到位,按时签到,指导员无故缺岗的,3次及以上扣1分。

7.标志性成果(20分)。(1)完成骨干辅导员培养、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特色心理健康项目等“三提三争”目标任务每项加3分,全部完成加10分;(2)学工人员参加省市及以上主管部门主办的、与学生工作相关比赛竞赛类活动并获奖,按照等次,市级分别加4、3、2分、优秀奖1分,省级分别加5、4、3分,优秀奖2分,国家级分别加6、5、4分、优秀奖3分,市级以上特等奖在一等奖的基础上加1分,同类项记最高分,不重复加分,优秀组织奖按照市级4分、省级5分,国家级6分加分,该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加分项(10分)。(1)院系学生工作、学工人员在校级各类比赛中获奖的,按照等次,校级依等次分别加3、2、1分;(2)院系学生工作或学工人员获得正规单位或主管部门荣誉表彰的,按照校级2分,市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7分加分;(3)加分项计算公式:[院系学工人员人均贡献分(院系加分总分/院系学工人员总人数)/院系学工人员人均贡献分最高分]*10。

8.招生工作(6分)

1.招生计划完成(50分)。计划报到率96%(政府扶持专业按93%)及以上计5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3分,最多减至0分。最后将各院系所计分数排名,第1名记50分,每下降1个位次减1分(省内招生计划报到率=院系省内总报到数/院系省内总计划数*100%)。

2.生源质量(35分)。各院系分专业分招生类型统计,依据生源质量对各专业赋分,各院系总分为院系内各专业所赋分值乘各专业占院系总计划的比重求和。最后将各院系所计总分排名,第1名记35分,按位次定值1分递减。

1)省内普通类招生专业:分别建立省内高职(专科)普通类师范类专业投档分统计库(以下简称“普通类师范库”)、非师范类专业投档分统计库(以下简称“普通类非师范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投档分统计库、校企合作专业投档分统计库。(参照我校招生专业统计)

①师范类专业(35分)。

“普通类师范库”内所有专业按最低投档分(或位次)排序,当学校招生专业排序位于前15%时(首次招生专业前30%)计2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15分,总分25分。

以学校本科上线人数占学校录取人数(学校省内普通类师范类招生专业)的百分比为基准,学校招生专业本科上线人数达基准时计7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0.1分,最高加至1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07分,最多减至0分,总分10分。

②非师范类专业(35分)。“普通类非师范库”内所有专业按最低投档分(或位次)排序,当学校招生专业排序位于前30%时(首次招生专业前60%)计3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3分。

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5分)。中外合作办学投档分统计库内所有专业按最低投档分(或位次)排序,赋分方式参考②。

④校企合作办学专业(35分)。校企合作专业投档分统计库内所有专业按最低投档分(或位次)排序,赋分方式参考②。

2)省内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专科批招生专业

①师范类专业(35分)。

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分别同我校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师范类招生专业中按同类专业最低投档分(或位次)排序,当学校招生专业排序位于前15%时(首次招生专业前30%)计2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15分,总分25分。

以学校本科上线人数占学校录取人数(学校省内春季高考、艺术类、体育类的师范类招生总人数)的百分比为基准,艺术类、体育类统考专业以本科投档统计表中的综合分最低分为上线分,该专业类本科上线人数达到基准时计7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加0.1分,最高加至1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07分,最多减至0分,总分10分。

②非师范类专业(35分)。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分别同我校春季高考、艺术类招生专业中按同类专业最低投档分(或位次)排序,当学校招生专业排序位于前30%时(首次招生专业前60%)计3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减0.3分。

③校企合作办学专业(35分)。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同我校校企合作专业按同类专业最低投档分(或位次)排序,赋分方式参考②。

3.招生其他工作(15分)。依据《招生其他工作考核细则》赋分。

招生就业处

9.就业工作(4分)

1.毕业去向落实率(40分)。(1)总毕业去向落实率30分,院系应届毕业生8月31日和年底毕业去向落实率分别计算,然后求平均值作为院系毕业去向落实率最终得分。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95%的院系计30分;低于95%且不低于90%的院系,第一名计15分,其他院系按照比例折算,低于90%的院系,计0分;(2)留淄毕业去向落实率10分,应届毕业生年底留淄毕业去向落实率(扣除省外毕业生)最高的院系记10分,其他院系按照比例折算。数据来源: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毕业生跟踪系统等,留淄毕业去向落实率统计口径以淄博市公布的为准。

2.就业质量(40分)。正式毕业去向落实率(20分,含升学、网签就业协议、签订劳动合同、考编、基层项目、入伍)、毕业生创业率(5分)、对口毕业去向落实率(5分)、毕业生满意度(5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5分),分两次(应届毕业生8月31日和年底)计算求平均值,作为院系得分。赋分标准:每项比例最高的院系记最高分,其他院系按照比例折算,五项之和为院系就业质量得分。数据来源: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社情民意调查、毕业生跟踪调查等。

3.其他就业创业工作(20分)。依据《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就业创业工作考评细则(修订稿)》赋分,据常规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根据院系人数赋系数)与就业创业工作拓展之和赋分,得分最高的院系赋20分,其他院系按照比例折算。数据来源:工作记录。

4.加分项。国家级就业创业比赛和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省级一等奖10分,不分等级的按照三等奖相应赋分),同类比赛中按照最高奖项赋分,加分项最高赋20分。

备注:(1)年底具体时间以学校绩效考核规定时间节点为准。(2)教育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对院系就业创业数据进行核查,数据每错1人在就业工作总得分扣减2分;学校对院系就业创业数据进行核查,数据每错1人在就业工作总得分扣减0.5分。(3)以上四项之和为院系就业工作得分,如四项之和最高分超过100分,第一名赋100分,其他院系按照比例折算赋分作为院系就业工作得分,无毕业生的院系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10.继续教育(3分)

1.自考助学(50分)。(1)缴费注册率20分按大一新生缴费注册人数与新生总数之比由高到低排出院系名次2)缴费金额数10分按年度缴费金额数由高到低排出院系名次。(3)缴费注册增长率10分按新生缴费注册率与上年同比增长率由高到低排出院系名次。(4)退学率10分以上年缴费人数为基数,当年退学学生人数与上年缴费人数之比由低到高排出院系名次。

2.非学历教育一(学生培训)(30分)。学校组织的面向学生开展的培训项目(如专升本辅导、各类证书教育培训等)按每项年级参加总人数与该年级总人数之比由高到低排出院系名次。

3.非学历教育二(社会培训)(10分)。院系按照学校《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自行组织开展的各种社会培训按培训收入总额由高到低排出院系名次。

注:以上各项均按照排名赋分,第一名得满分,此后每一名递减1分。

4.其他继续教育工作完成情况(10分)。院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其他继续教育相关工作得10分,未达要求的,每次减1分。

 

继续教育学院

11.体育卫生健康(2分,各1分)

1.组织管理(15分)。领导重视,明确院系主要负责人为学生体质健康第一责任人,每年召开2次以上研究体育工作为主的会议,5分;院系有专门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学校早操、大课间和校园体育活动,5分;制度保障,出台“两操”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等,5分。

2.早操、大课间活动(30分)。早操、大课间活动实施有计划、有详细的安排表、考勤检查表、有总结,5分;将学生早操、大课间活动参加情况纳入学生综合评价体系5分;大课间活动内容丰富,5分;人数齐、动作整齐,5分;广播操质量高,其中人数齐、队形队列规范,5分;动作规范、整齐,5分。

3.体质健康测试工作(25分)。有专人负责每年的学生体质测试工作,成立院系体系测试管理小组,建立健全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5分;将学生体质测试结果纳入学生综合评价体系,5分;按照学校安排,成功填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5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抽样测试)合格率,10分。

4.运动竞赛(20分)。院系每年开展2次以上小型多样的班级、年级体育比赛,5分;组织学生积极参加体育社团和运动队训练与比赛,5分;积极组织学生课余训练、组队参加全校性的各种体育竞赛,5分;参加全校运动竞赛参与度高、成绩良好(根据学校运动会、体育健身活动月、广播操比赛等综合成绩赋分),5分。

5.特色项目加分项(10分)。积极参加学校运动会开幕式表演并展现院系专业特色,4分;院系承办市级及以上的体育竞赛或学生在市级及以上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3分;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院系体育活动并形成特色,在市级以上媒体报道,3分。

1.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每学期开展不少于两次应急处置演练,每缺失一次,扣7.5分,共15分。

2.在健康驿站进行隔离治疗的阳性感染者学生,院系要做好同宿舍人员连续四天的健康监测,并做好记录,每缺失一次扣5分,共20分。

3.师生出现传染病症状,及时上报校医院,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配合疾控部门和校医院做好防范处置。出现瞒报、漏报、迟报一次扣20分,共20分。

4.学生因病在校医院就诊,经研判,确需外出就医者,及时安排人员(班主任、辅导员或院系值班人员)、车辆陪同学生转诊。转诊安排不到位、不及时一次扣7.5分,共15分。

5.落实晨午检制度,建立学生健康台账,每缺失一次扣2.5分,共10分。

6.严格落实“四早”政策,确保“保健康、防重症”任务落实到位,做到工作有记录,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每缺一次,扣5分,共20分。

3.民主测评20分)

 

1.学校领导评议10分)

年末组织学校领导参与述职评议,按照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实行排序赋分,定值2分递减。

 

2.部门中层评议3分)

年末组织部门正副职参与述职评议,按照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实行排序赋分,定值2分递减。

3.院系中层评议(3分)

年末组织院系正副职参与述职评议,按照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实行排序赋分,定值2分递减。

4.教职工代表评议(2分)

年末组织部门教职工代表对各院系进行综合评议,按评议结果实行排序赋分,定值2分递减。

5.学生代表评议2分)

年末组织学生代表对所在院系进行综合评议,按评议结果实行排序赋分,定值2分递减。

4.

参见加减分计分办法。


附件3: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度部门组工作清单

1.纪委监察办工作清单(100分)

工作清单及记分办法

预期验收成果

 

1.(10分)加强自身建设。1.1(1分)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开展廉政家访工作,筑牢家庭助廉防线;1.2(2分)适时召开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委员会议;1.3(1分)完善纪委全会会议制度、纪委委员工作职责、纪委班子自身建设等制度;1.4(2分)适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能力水平;1.5(2分)适时完成省相关部门、上级纪委、学校党委交办部署的各项任务;1.6(1分)开展纪检监察系统专题调研;1.7(1分)完成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

1.1廉政家访方案等材料,8月底前完成;1.2纪检委员会议材料,12月底前完成;1.3新出台制度,6月底前完成;1.4培训报名表等材料,12月底前完成;1.5具体工作报告、报表等材料,12月底前完成;1.6调研报告,12月底前完成;1.7教育整顿文件材料等,12月底前完成。

常规工作

2.(10分)加强廉政宣传和警示教育。2.1(2分)做好上级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策要求,持续办好微信公众号和纪委网站,加强政策法规宣传;2.2(1分)组织大一新生和新入职教师订阅微信公众号;2.3(3分)总结撰写工作经验材料,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2.4(1分)制作廉环画剪纸作品;2.5(2分)用好全市各级廉洁文化资源,开展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家风教育等;2.6(1分)组织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测试,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党性修养、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

2.1网站及公众号更新截图,12月底前完成;2.2订阅信息统计表,9月底前完成;2.3市级媒体发表截图,12月底前完成;2.4剪纸作品图册,6月底前完成;2.5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会议,12月底前完成;2.6组织考试,10月底前完成。

3.(10分)协助党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3.1(2分)完成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签订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3.2(3分)完成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3.3(3分)完成纪委换届工作;3.4(2分)完成督促学校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1全面从严治党会议新闻稿、目标责任书等相关材料,3月底前完成;3.2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6月底前完成;3.3纪委换届相关材料,4月底前完成;3.4党委会相关会议纪要,12月底前完成。

重点工作

4.(10分)开展党委内部巡察。4.1(1分)完成制订2023年内部巡察工作实施方案;4.2(3分)完成对淄博外国语实验学校、文旅学院的内部巡察工作;4.3(3分)完成对音乐系、体育系的内部巡察工作;4.4(1分)督促完成对4个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4.5(2分)适时开展党委内部巡察“回头看”。

4.1印发《2023年内部巡察工作实施方案》,3月底前完成;4.2淄博外国语实验学校、文旅学院巡察报告,6月底前完成;4.3音乐系、体育系巡察报告,12月底前完成;4.4淄博外国语实验学校、文旅学院、音乐系、体育系等4个单位的巡察整改报告,12月底前完成;4.5党委内部巡察“回头看”报告,12月底前完成。

5.(10分)加强政治监督。5.1(2分)对二级党组织民主(组织)生活会开展监督;5.2(2分)持续开展学校高质量发展督导工作;5.3(2分)持续开展政治监督活页建设工作;5.4(2分)完成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廉政谈话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5.5(2分)完成对二级单位“一把手”和重点岗位领导干部监督。

5.1二级党组织民主(组织)生活会监督报告,3月底前完成;5.2学校高质量发展工作督查情况,12月底前完成;5.3政治监督活页,12月底前完成;5.4“三重一大”事项统计表、廉政谈话统计表,12月底前完成;5.5基层党组织书记向学校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评议相关材料、二级单位重点岗位负责人述责述廉相关材料,12月底前完成。

6.(10分)加强日常监督。6.1(2分)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做好高校重点领域廉政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6.2(2分)完成深入纠治“中梗阻”、“好人主义”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工作,完成违规使用公款问题集中整治;6.3(2分)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6.4(2分)开展固定资产专项监督;6.5(2分)做好信访举报办理。

6.1廉政风险排查相关材料、整改“回头看”相关材料,12月底前完成;6.2深入纠治“中梗阻”、“好人主义”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相关材料、《关于厉行节约集中整治违规使用公款问题的工作方案》等相关材料,12月底前完成;6.3廉政档案统计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统计表,12月底前完成;6.4固定资产专项监督报告,12月底前完成;6.5信访工作统计表、报告等,12月底前完成。

7.(10分)严肃开展审查调查审理工作。7.1(2分)适时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7.2(2分)适时做好审查调查、审理、追责问责;7.3(2分)适时对受处分干部及时跟踪监督、回访教育、督促整改,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7.4(2分)适时做好案卷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7.5(2分)用好“三书三报告两建议一整治”机制,做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

7.1问题线索处置表等,12月底前完成;7.2审查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处分决定书、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材料,12月底前完成;7.3调度材料等,12月底前完成;7.4案卷材料封面目录等,12月底前完成;7.5“三书三报告两建议一整治”相关材料,12月底前完成。

8.(10分)加强审计监督。8.1(2分)文昌幼儿园资产及资源使用和效益情况审计;8.2(2分)淄博外国语实验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情况审计;8.3(2分)省教育厅布置人才政策项目、招投标项目专项审计;8.4(1分)部门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8.5(1分)初步完成综合培训楼的竣工结算审计;8.6(2分)适时完成常规维修项目的工程结算审计。

8.1出具审计报告,4月前完成;8.2出具审计报告,5月前完成;8.3出具审计报告,9月底前完成;8.4出具审计报告,12月底前完成;8.5出具审计报告初稿,12月底前完成;8.6出具内审报告,12月底前完成。

9.(10分)创新监督机制。9.1(4分)建立“三个延伸”机制深入推进“三不腐”不断提升纪检监察监督效能;9.2(3分)聘任党风政风观察员;9.3(3分)出台问题信息共享办法。

9.1印发《关于建立“三个延伸”机制深入推进“三不腐”不断提升纪检监察监督效能的意见》,3月底前完成;9.2印发《关于聘任党风政风观察员的工作办法》、颁发聘书,3月底前完成;9.3印发《问题信息共享管理办法(试行)》,3月底前完成。

创新工作

10.(10分)加强廉洁文化研究与建设。10.1(3分)组织开展清风传万家活动;10.2(3分)完成廉洁文化研究课题;10.3(2分)编印《廉政文化作品集》;10.4(2分)建立学校层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

10.1发布活动通知并组织完成征文,3月底前完成;10.2廉洁文化研究课题结项,11月底前完成;10.3印制《廉政文化作品集》,11月底前完成;10.4印发《学校层面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12月底前完成。


2.办公室工作清单(100分)

工作清单及记分办法

预期验收成果

 

1.(5分)做好会务接待和公车管理工作。1.1(1分)做好会议室、接待室的日常管理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议题征集、通知发放和主要领导相关会议准备工作;1.2(1分)做好对外联系,做好外来洽谈工作客人及机关的公务接待工作,制定、实施来宾名单、接待计划;1.3(1分)做好学校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做好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学校的放假通知和值班安排;1.4(1分)做好学校报纸报刊、信件、特快的收发,以及学校领导的报刊订阅工作;1.5(1分)做好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燃油管理、维修管理,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做好公务车辆租赁的登记、报销工作。

1.1相关会议通知和会议登记簿、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会议安排和材料,学校重大会议和活动的会务服务工作,12月底前完成;1.2接待名单和相关接待计划,12月底前完成;1.3相关领导干部外出报备表、相关假日通知和值班安排,12月底前完成;1.4报刊、信件等收发记录,12月底前完成;1.5公车线上审批记录,12月底前完成。

常规工作

2.(6分)做好文秘档案工作。2.1(1分)完成纪要编印工作,通过办公系统印发各类党政公文,起草、把关、审核学校有关活动领导讲话稿、主持词、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2.2(1分)完成2023年党政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完成上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按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2.3(1分)规范学校收文接收传阅归档工作;2.4(1分)完成学校2023年度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和统计工作;2.5(1分)做好档案利用服务工作,编撰学校2023年工作日志和大事记;2.6(1分)整理各类档案目录,完善档案管理系统数据库。

2.1完成纪要编印工作,完成各类领导讲话、主持词、工作总结、报告等材料的起草、把关和审核,12月底前完成;2.2完成2023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工作撰写,完成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全年工作总结并按时上报上级部门,12月底前完成;2.3收文登记簿,12月底前完成;2.4各部门文件材料移交清单、归档文件目录、档案统计年报,7月底前完成;2.5档案借阅、利用登记簿、学校2023年工作日志、大事记,12月底前完成;2.6各类档案目录、档案管理系统条目完整,12月底前完成。

3.(4分)做好督查和信访工作。3.1(2分)做好督查督办工作,完成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研究的重要事项的督办,完成上级重大决策及批示、文件等通知精神的督办;3.2(2分)及时处理省信访系统、省市政务12345热线、“专”心办等收到的诉求,妥善安置来访人员并及时处理其反应的问题。

3.1督办事项汇总表,12月底前完成;3.2信访事项登记汇总表、信访处理单,12月底前完成。

4.(5分)做好10号公寓和文化展馆的管理工作。4.1(1分)完成10号公寓设施设备的更新维护工作,提升服务品质。完成文化展馆内部设施完善和保洁维护工作;4.2(1分)建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文旅学院教学、研学基地;4.3(1分)做好自然馆标本维护保养工作;4.4(1分)完成文化展馆讲解员招募培训工作;4.5(1分)做好10号公寓单身教师住宿服务工作。

4.1公寓设施设备更新维修记录,文化展馆内部设施完善记录、保洁维护记录和照片,12月底前完成;4.2党建、研学教育基地使用记录,12月底前完成;4.3文化展馆标本得到有效保护,标本养护照片、记录,12月底前完成;4.4文化展馆讲解员招募培训照片记录;4.5公寓单身教师住宿记录,12月底前完成。

5.(10分)坚持和完善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

5.1严格执行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有关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并长期坚持、认真落实,12月底前完成。

重点工作

6.(20分)6.1(10分)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做好全校机要文件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6.2(10分)组织开展保密教育线上培训活动,提升涉密人员保密意识。

6.1开展保密宣传的图片、文字材料,12月底前完成;6.2开展保密教育线上培训活动的通知。

7.(15分)提升信访工作质效,优化阳光校务平台“专”心办建设。

7.1完成“专”心办与省接诉即办工作平台数据对接,优化平台设置,5月中旬完成;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制定“专”心办阳光校务平台管理办法,5月底前完成。

8.(15分)8.1(5分)完成2022年度档案数字化工作;8.2(5分)档案条目和数字档案上传到档案管理系统,建立覆盖全部档案的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8.3(5分)完成档案数字资源备份。

8.1 2022年度档案扫描件,12月底前完成;8.2档案管理系统中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完善,12月底前完成;8.3档案数字资源备份光盘或硬盘,12月底前完成。

9.(20分)9.1(10分)实现学校二级部门以上层面文件的线上签批、传阅、流转,校级层面实现接收上级来文“一键归档”;9.2(10分)建立校内信息报送机制。

9.1签批完成的文件签批单,完成归档的文件截图,12月底完成;9.2印发加强校内信息报送相关文件。

创新工作


3.组织人事处工作清单(100分)

工作清单及记分办法

预期验收成果

 

1.(10分)全面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教育管理。1.1(1分)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1.2(1分)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及培训教育等工作;1.3(1分)组织实施发展对象的确定、考察和培训工作;1.4(2分)组织实施预备党员接收工作;1.5(1分)完成党员关系转接;1.6(2分)创新形式培训提升院系党组织书记、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学生党支部书记政治能力,举办专题党务干部培训;1.7(2分)完成年度党内统计工作。

1.1制定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任务分解表,3月底前完成;1.2发布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及培训通知,按计划完成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备案、培训教育等工作,形成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情况报告,汇总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情况,分别于5月底前、10月底前完成;1.3发布发展对象确定和培训通知,形成发展对象确定情况报告,汇总发展对象培训情况,分别于6月底前、11月底前完成;1.4发布接收预备党员工作通知,形成预备党员接收工作报告,报党委审批,分别于7月底前、12月底前完成;1.5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9月集中完成;根据人员增减情况随时进行党员关系的转接;1.6适时发布党务干部培训通知,整理保存培训过程性材料,发布宣传报道,12月底前完成;1.7党内统计信息的打印及报送,12月底前完成。

常规工作

2.(10分)规范人才待遇落实。2.1(2分)完成保险基数调整申报工作;完成事业单位年终统计工作;2.2(2分)完成2022年绩效工资的核定及发放工作;2.3(4分)完成2023年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完成2021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奖审核发放;完成2022年一次性绩效奖励的审核发放;2.4(2分)完成每月编外人员工资审核发放,兼职教师工资审核发放;完成遗属补助审核发放,社保、医保缴纳工作。

2.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2月底前完成;2.2 2022年绩效工资发放明细表,10月底前完成;2.3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表,11月底完成;2021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奖审核发放表,2月底完成;2022年终一次性绩效奖励发放表,5月底前完成;2.4编外人员工资发放表;兼职教师工资审核发放表;遗属补助发放表;保险完税凭证。

3.(10分)筹备召开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健全干部岗位管理体系。3.1(2分)确定党代会筹备工作方案;成立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向上级组织部门请示批复;3.2(2分)酝酿确定“两委”委员名单、大会各类人员名单、日程安排等;3.3(2分)发布通知,正式召开学校第二次党代会;3.4(4分)统筹做好各类干部的选拔使用工作。

3.1制定党代会筹备工作方案、工作配档表;3.2制定并发布党代表选举通知,组织完成各党组织代表选举工作;酝酿大会各类人员名单;制定大会日程安排、统筹大会材料准备;3.3发布党代会召开通知,召开党代会,完成后续工作,形成党委换届人事安排等上报材料,4月底前完成;3.4形成团委换届人事安排等材料;规范做好干部选拔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免等环节材料,12月底前完成。

重点工作

4.(10分)协调做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理。4.1(1分)组织召开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4.2(1分)协调完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4.3(1分)完成干部因私出国(境)专项检查及信息更新备案;4.4(1分)集中开展新进人员及干部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和部分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4.5(1分)组织实施领导干部体检;4.6(1分)开展年度干部统计和干部数据更新采集;4.7(2分)完善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及线上评议系统,组织实施干部年度考核;4.8(1分)统筹做好“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工作;4.9(1分)统筹做好各级组织干部教育培训调训、轮训。

4.1制定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形成学习研讨、谈心谈话、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发言提纲、相互批评意见、召开情况报告、整改方案等材料,2月底前完成;4.2报送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述职总结、个人业绩相关信息采集表、重点攻坚任务信息表等材料,2月底前完成;4.3报送《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信息查询表》《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备案登记表》《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样式备案表》《撤销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审批表》,12月底前完成;4.4组织新进人员填写《干部履历表》、补充档案材料;完成部分干部《档案专项审核登记表》、《认定表》、《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任免审批表》,12月底前完成;4.5制定领导干部体检实施报告,并组织实施,12月底完成;4.6报送干部统计报表,完善《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和《干部信息》数据;4.7形成《干部年度考核办法(修订稿》和更新线上评议系统,发布干部年度考核通知,报送《年度考核表》;4.8制定帮扶工作计划,做好宣传报道;4.9发布干部教育培训通知,上级调训、轮训报名工作。

5.(10分)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年内规范完成25个基层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健全专兼职组织员队伍。深入实施“一院系一品牌”工程,年内全面构建基层党建工作体系,深度挖掘党建课程研究成果,争创全市典型。5.1(1分)协调制定党建工作要点、与基层党组织签订党建目标责任书;5.2(2分)实施“一院系一品牌”工程,深化标杆院系、样板支部、红旗支部、党建示范点创建培育、“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工程;5.3(1分)完善院系教师支部和学生支部设置,优化党务干部队伍配置;5.4(2分)统筹完成有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5.5(1分)实施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资料;5.6(2分)完成学校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5.7(1分)按月落实党建任务工作提醒机制和组织生活月备案制度,按季度落实党建督促检查机制。

5.1协调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与各基层党组织签订党建责任书,6月底前完成;5.2完成市级以上党建特色品牌申报工作报告,12月底前完成;5.3根据支部设置情况更新党组织调整设置结构表,完成支部调整设置报告,12月底前完成;5.4更新党组织换届提醒台账,完成党组织换届批复,12月底前完成;5.5实施2022年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1月底前完成;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3月底前完成;5.6完成党支部评星定级情况报告,12月底前完成;5.7每月党建工作提醒、每季度党建检查反馈。

6.(10分)稳步实施2023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6.1(2分)协调制定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定量考核指标履行职责三级指标;6.2(2分)组织服务社会满意度测评;6.3(2分)12月完成争先创优考核和认定加分事项;6.4(2分)2024年1月协调组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地考核、年终考核及履行职责年终评价;6.5(2分)全年分季度组织开展履行职责情况写实考核。

6.1制定《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定量考核指标履行职责三级指标表》,8月底前完成;6.2统计汇总《服务对象电话信息表》,上级反馈《服务对象满意度电话访问调查表》,11月底前完成;6.3统计汇总《争先创优考核指标开展情况表》、《加分事项统计表》;6.4整理实地考核所需全部档案材料;6.5分季度统计《履行职责三级指标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

7.(10分)统筹人才招聘及调配。创新人才引培机制,年内专任教师数量达到510人以上,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达到280人、博士研究生达到26人。7.1(5分)发布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对照本科办学标准全面摸清专任师资缺口,建立工作专班,启动实施人才引进工程,确定并完成2023年人才引进计划;7.2(2分)完成适时参加校园招聘会进行宣传引进;7.3(3分)完成高层次人才招聘组织及考察录用,返淄人才及调离人员手续办理。

7.1人才引进计划汇总表;网站截图,5月底前完成;7.2招聘会影像资料及招聘结果;7.3招聘方案、聘用结果备案手续;汇总表及佐证材料。

8.(10分)职称聘任及岗位设置工作。合理调配专技人员职称结构,年内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达到195人,正高级职称达到50人。8.1(2分)6月完成等级聘任工作;8.2(4分)10月完成新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批,报批新一批特设岗位备案;8.3(4分)12月完成职称评聘工作。

8.1 6月底前印发2023年登记聘用人员聘任文件;8.2 2023年岗位设置方案批复文件,特设岗位备案手续;8.3《职称评聘实施方案》及相关聘文。

9.(10分)创新机构编制管理。9.1(3分)完成增加人员控制总量审批;9.2(3分)完成法人证书变更、年度报告工作;9.3(4分)完善内部机构框架,优化学校治理体系。

9.1制定申请增加人员控制总量申请,对接市委编办,达成相关批复,3月底前完成;9.2完成法人证书法人、开办资金变更手续;完成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材料上传及归档,3月底前完成;9.3完成设立与调整有关内部机构的报告。

创新工作

10.(10分)推进人才服务工作。10.1(2分)完成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10.2(2分)做好人力资源统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等各项数据的填报提供工作;10.3(4分)12月做好教职工考勤工作,做好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及服务工作,年内力争增加市级青年名师1名和市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1名,按规定师生比配齐配强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10.4(2分)探索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范围并制定协议工资等分配办法;建立院系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奖励机制。

10.1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结果使用审批表,5月底前完成;10.2相关数据统计表格及证明材料;10.3考勤表等佐证材料;高层次人才审批结果;相关人才项目申报材料;思政课教师及辅导员花名册;10.4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办法草案;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奖励实施意见,12月底前完成。


4.宣传统战处工作清单(100分)

工作清单及记分办法

预期验收成果

 

1.(6分)持续加强师生政治理论学习。1.1(1分)制定2023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学习配档表;1.2(2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多形式组织师生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1.3(1分)学习宣传落实好学校党代会精神;1.4(2分)加强学校“学习强国”平台组织管理,年末开展评优活动,确保活跃度保持在淄博市高校前列。

1.1《中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和配档表》,3月底前完成;1.2落实情况说明报告,12月底前完成;1.3学习落实情况说明报告,12月底前完成;1.4评比通知表彰通报,12月底前完成。

常规工作

2.(6分)提升校内各单位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质量。2.1(2分)召开网站和新媒体建设工作座谈会;2.2(2分)开展校内“优秀二级网站”评选活动;2.3(2分)做好校内新媒体平台登记备案。

2.1会议通知、新闻稿,6月底前完成;2.2评选通知、评选结果,11月底前完成;2.3备案登记表,12月底前完成。

3.(10分)落实好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3.1(1分)与各二级党组织签订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3.2(1分)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和舆情跨部门研判会;3.3(3分)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3.4(2分)严格审核审查报批制度,加强对讲座、报告会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3.5(3分)高质量通过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

3.1目标责任书,3月底前完成;3.2每季度末提报相关会议召开情况,12月底前完成;3.3每半年提报落实情况相关材料,12月底前完成;3.4提报全年审核审查报批情况说明,12月底前完成;3.5提报专项督查情况说明,6月底前完成。

重点工作

4.(10分)加强校内媒体融合。4.1(2分)加快融媒体中心建设,初步完成融媒体建设方案;4.2(2分)积极申报山东省教育融媒体建设试点单位;4.3(2分)举办2023年淄博师专大学生网络文化节;4.4(2分)举办新媒体从业人员能力提升班;4.5(2分)做好官方新媒体平台运营,学校新媒体工作成绩保持在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4.1建设方案,12底前完成;4.2申报书,12月底前完成;4.3活动通知、评选结果,12月底前完成;4.4通知、新闻稿,10月底前完成;4.5年度排名结果,12月底前完成。

5.(10分)加强对内对外宣传。5.1(5分)主动对接省市宣传媒体,加强对外宣传,完成2023年对外宣传任务;5.2(5分)广泛深入宣传学校精神文化,结合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做好校内宣传阵地更新维护。

5.1新闻稿件,12月底前完成;5.2宣传阵地资料,12月底前完成。

6.(10分)持续开展党外知识分子思想引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6.1(2分)做好2023年度统战领域研究课题项目及成果的申报;6.2(2分)完成团员学生信教情况的排查和统计工作,确保转化率100%;6.3(4分)对党外人士加强思想引领,开展丰富多彩的“同心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6.4(2分)召开2023年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

6.1提报申报书,6月底前完成;6.2统计表,12月底前完成;6.3活动方案、新闻稿,12月底前完成;6.4会议通知,12月底前完成。

7.(10分)校园文化建设。7.1(3分)牵头组织省级文明校园复评,确保顺利通过;7.2(2分)开展基层文明单位评选工作;7.3(3分)开展校园文化品牌创建。年内举办表演类、展演类精品活动10场次,推动省级传统技艺创新平台、行知合唱团、剪纸艺术等文化项目做优做强;7.4(2分)完成“我们的节日”活动及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7.1复评过程性材料,12月底前完成;7.2评选工作通知、评选结果,12月底前完成;7.3品牌创建及活动开展相关材料,12月底前完成;7.4开展和创建工作的有关材料,12月底前完成。

8.(10分)加强舆情监测。8.1(4分)与舆情监控中心展开深度合作,做好涉校舆情监测;8.2(3分)定期对各单位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行内容筛查检测,防范舆情发生;8.3(3分)每月编发《宣传舆情月报》,对校内各单位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进行过程性评价。

8.1合作协议、监测报告,12月底前完成;8.2内容监测报告,12月底前完成;8.3《宣传舆情月报》,12月底前完成。

9.(14分)建设新的校史馆和专家(大师)工作室。9.1(1分)发布意向公告;9.2(2分)发布招标公告;9.3(6分)完善设计方案报学校审议通过;9.4(5分)推进建设施工。

9.1项目意向公告发布通知,4月中旬完成;9.2发布招标公告,5月下旬完成;9.3完善设计方案报学校审议,6月底完成;9.4建设施工,12月底前完成。

创新工作

10.(14分)实施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工程,完善提升学校楼宇文化。10.1(1分)听取多家专业公司关于文化提升的整体规划设计方案;10.2(2分)发布文化提升项目意向公告;10.3(1分)发布招标公告;10.4(5分)确定中标单位,设计方案报学校审议通过;10.5(5分)启动建设施工。

10.1听取研讨会有关材料,4月底前完成;10.2文化提升项目意向公告通知,4月底前完成;10.3招标公告通知,5月底前完成;10.4设计方案定稿,6月底前完成;10.5启动建设施工,12月底前完成。


5.机关党委工作清单(100分)

工作清单及记分办法

预期验收成果

 

1.(10分)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年度党建目标,细化党建工作计划,完成党建工作目标。1.1(4分)明确党建目标;1.2(3分)细化党建工作计划;1.3(3分)完成党建工作目标。

1.1明确党建目标,12月底前完成;1.2细化党建工作计划,12月底前完成;1.3完成党建工作目标,12月底前完成。

常规工作

2.(10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实行组织生活月备案制度。2.1(3分)三会一课;2.2(3分)主题党日;2.3(2分)民主生活会;2.4(2分)组织生活月备案。

2.1三会一课,12月底前完成;2.2主题党日,12月底前完成;2.3民主生活会,12月底前完成;2.4组织生活月备案,12月底前完成。

3.(10分)贯彻落实好《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意识形态目标责任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要求,与所辖机关各党支部签署完成《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意识形态目标责任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组织检查,加强指导,严抓落实。3.1(4分)《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3.2(3分)《意识形态目标责任书》;3.3(3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

3.1《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12月底前完成;3.2《意识形态目标责任书》,12月底前完成;3.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12月底前完成。

重点工作

4.(10分)学习贯彻上级指示、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先锋作用,强化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4.1(5分)学习贯彻上级指示、文件精神;4.2(5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先锋作用。

4.1(5分)学习贯彻上级指示、文件精神,12月底前完成;4.2(5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先锋作用,12月底前完成。

5.(10分)按照学校要求开展有关党员活动,创新党组织活动形式和载体,注重发挥“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强国”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作用。5.1(4分)开展有关党员活动;5.2(3分)灯塔——党建在线;5.3(3分)学习强国。

5.1开展有关党员活动,12月底前完成;5.2灯塔——党建在线,12月底前完成;5.3学习强国;12月底前完成。

6.(10分)对机关下辖各基层党支部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赋分,按时提报绩效管理平台。6.1(5分)每半年总结督促;6.2(5分)年底进行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

6.1每半年总结督促,12月底前完成;6.2年底进行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12月底前完成。

7.(10分)督促机关各支部开展党性体检、双报到工作;严格标准、程序,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吸收、发展工作。7.1(3分)党性体检;7.2(3分)制定双报到工作方案;7.3(2分)实行“双报到”回执单制度;7.4(2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吸收、发展。

7.1党性体检,12月底前完成;7.2双报到工作方案,12月底前完成;7.3实行“双报到”回执单制度,12月底前完成;7.4严格培养、吸收、发展程序,12月底前完成。

8.(10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健全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办法,灵活教育培训形式,激励党员成长成才,完善激励帮扶机制。8.1(5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8.2(5分)激励党员成长成才。

8.1加强党员教育管理,12月底前完成;8.2激励党员成长成才,12月底前完成。

9.(10分)修订完善《机关党总支日常工作考核标准》。9.1(5分)制度修改稿;9.2(5分)进行日常考核。

9.1制度修改稿,12月底前完成;9.2按照新修改制度进行日常工作考核,12月底前完成。

创新工作

10.(10分)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机关实际,深入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党建品牌特色提升,全面构建支部党建工作体系,聚力在党的基层建设上提效争先。10.1(5分)支部提报材料;10.2(5分)评星定级,构建支部党建工作体系。

10.1(5分)支部提报材料,12月底前完成;10.2(5分)评星定级,构建支部党建工作体系,12月底前完成。


6.工会工作清单(100分)

工作清单及记分办法

预期验收成果

 

1.(10分)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1.1(2分)10月底前发放教职工节日福利;1.2(2分)1月发放教职工生日福利;1.3(2分)全年进行教职工婚、育、病、丧慰问;1.4(2分)10月完成教职工健康查体;1.5(2分)12月底前完成教职工保教费报销。

1.1-1.5形成情况汇报。

常规工作

2.(10分)组织教职工校内文体活动。2.1(4 分)4月组织教职工运动会;2.2(6 分)12月底前组织教职工常规比赛活动(羽毛球、毽球比赛等)。

2.1发布图文信息宣传;2.2发布图文信息宣传。

3.(10分)落实教代会制度。3.1(3 分)筹备教代会、工代会;3.2(2分)征集提案;3.3(3分)召开教代会、工代会;3.4(2 分)制定提案办理工作安排。

3.1-3.4根据学校安排适时完成,发布图文信息宣传。

重点工作

4.(10分)教代会提案办理跟踪问效。4.1(3分)科学分类、整理、立案,送交有关职能部门;

4.2(3分)实时公布提案工作办理进4.3(4分)适时召开提案工作面复

4.1-4.3根据学校安排适时完成,形成情况汇报。

5.(10分)工会规范化建设。5.1(3分)规范会员入会程序,及时吸收新进教职工入会;5.2(3分)完善、更新会员信息;5.3(4分)工会干部培训。

5.1-5.3形成情况汇报。

6.(10分)工会财务管理。6.1(3分)3月底前完成2022年工会经费相关会计资料的编制及装订;6.2(3分)3月底前完成编制2023年工会经费收支预算;6.3(2分)7月底前完成完成2022年工会经费审查;6.4(2分)按季度收缴工会会员费。

6.1形成会计资料;6.2形成文字材料;6.3形成情况汇报;6.4形成情况汇报。

7.(10分)困难教职工救助。7.1(3分)市教育工会慰问救助;7.2(3分)市工会大病救助申报;7.3(4分)春节困难教职工慰问。

7.1-7.3形成情况汇报。

8.10分)维护女教职权益。8.1(2分)3月评选校级“三八红旗手”;8.2(2分)3月组织“女教职工权益保护”有奖知识竞答活动;8.3(2分)3月组织观看“与法同行,关爱女性”系列讲座;8.4(2分)10月底完成教职工体检,女教职工妇科体检8.5(2分)12月完成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读书、征文活动。

8.1发布通知;8.2发布图文信息宣传;8.3发布图文信息宣传;8.4形成情况汇报;8.5发布通知。

9.(10分)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文体活动。9.1(5分)9月参加淄博市教职工乒乓球比赛;9.2(5分)5月参加山东省高校羽毛球比赛。

9.1发布图文信息宣传;9.2发布图文信息宣传。

创新工作

10.(10分)加强“党工共建”。10.1(3分)开展各二级工会间工作交流活动;10.2(4分)开展工会与基层党组织、基层工会、社团等融合发展交流活动;10.3(3分)开展党工共建论文征集评选。

10.1成情况汇报;10.2形成情况汇报;10.3发布通知。


7.团委工作清单(100分)

工作清单及记分办法

预期验收成果

 

1.(5分)团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1.1(1分)12月分别完成团员发展工作,严格入团程序,高质量完成团员发展指标;1.2(0.5分)12月完成“智慧团建”管理系统网络平台信息维护;1.3(0.5分)12月完成“青马工程”培训班开班;1.4(0.5分)12份完成全年推优入党工作;1.5(0.5分)5月完成五四评优表彰;1.6(1分)12月完成全年“青年大学习”;1.71分)召开学校第四次团代会,完成换届工作。

1.1形成情况报告;1.2结合相关数据进行情况汇总;1.3通过发布图文信息进行宣传;1.4严格审核推优审核材料;1.5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等平台定期审核团组织有关活动开展情况;1.6定期发布图文,每期进行数据通报; 1.7通过学校第三届团委工作报告、第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四届团委委员、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常规工作

2.(5分)深入落实“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2.1(2分)10月成立第二课堂服务中心学生骨干换届;2.2(1分)12月完善“到梦空间”网络管理平台活动内容,提升第二课堂活跃度;2.3(2分)9月底完成“930”国家烈士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全校集体升旗仪式。

2.1遴选品学兼优的学生骨干担任第二课堂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并进行集中培训;2.2结合相关数据进行情况汇总;2.3通过发布图文进行宣传报道。

3.(7分)加强实践育人。3.1(0.5分)3月出台学校《社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23修订版),规范学生社团建设;3.2(0.5分)4月对社团进行成立审核、注册审核、总量把控;3.3(1分)12月完成社团年度考核;3.4(1分)12月完成特色鲜明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3.5(1分)9月完成迎新生志愿服务活动;3.6(1分)12月完成学雷锋、无偿献血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3.7(2分)12月完成其他大型校级活动志愿服务,开展好暑期“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

3.1起草红头文件在校内发布;3.2定期发布通知、收取社团相关注册审核材料;3.3发布年审考核通知,收集佐证材料等;3.4定期收取社团活动相关材料;3.5-3.6按照活动要求招募志愿者、形成特色案例;3.7各院系组建社会实践团队、发布图文宣传,建设实践品牌项目。

4.(3分)加强学生会工作。4.1(2分)12月深入推进学生会改革,更好发挥服务和引导作用。按要求组织召开学代会,完成校系两级学代会和学生会换届工作,严格控制学生会部门数量和人员编制;4.2(1分)12月推进学生会干部作风建设,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主题实践活动。

4.1在网站或公众号发布图文宣传;4.2通过开展培训,提升学生会干部素质,相关活动通过公众号进行宣传报道。

5.(10分)5.1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赛事上有所突破。4月完成校内选拔赛,争取入围省级决赛。

5.发表图文、提供申报材料。

重点工作

6.(40分)明星社团建设。6.1(35分)12月优化社团结构,打造1-2个在省内有影响的明星学生社团;积极打造明星社团建设,依托话剧社团开展“艰苦奋斗,强我中华”主题话剧团课活动;依托行知合唱团举办首届“行知杯”大学生合唱节。

6.发布通知、公众号宣传等。

7.(10分)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全国示范团队建设。持续打造提升4支全国示范团队建设。

7.提供宣讲活动报道和宣传截图。

8.(10分)创新校园文化活动。8.1(6分)11月创新开展社团文化巡礼活动;8.2(4分)12月创新文化活动育人形式,吸引更多学生参与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8.1提供宣讲活动报道和宣传截图;8.2通知发布、公众号宣传报道。

创新工作

9.(5分)9.1(3分)创新开展青马培训、“淄师青年”理论宣讲团宣讲活动;9.2(2分)12月建立“青年之家”等一批共青团有形化服务育人阵地。

9.1-9.2提供宣讲活动报道和宣传截图。

10.(5分)12月加强校地合作,创新开展“百万大学生进社区”活动。

10.提供宣讲活动报道和宣传截图。


8.教务处工作清单(100分)

工作清单及记分办法

预期验收成果

 

1.(10分)教学常规工作。1.1(5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课程安排、考试、成绩管理、学籍注册等教学常规工作,保障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期末完成);1.2(5分)完成教材的招标,按时完成教材征订及发放工作。

1.1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运行;1.2招标工作5月底完成,其他工作按时完成。

常规工作

2.(10分)教学督导检查工作。2.1(2分)教学秩序检查、督导听课;2.2(1分)试题、阅卷抽查;2.3(1分)集体教研活动检查;2.4(1分)教学常规检查;2.5(1分)评教工作;2.6(2分)组织落实学生的实习培训及实习、实习支教工作;2.7(2分)5月组织完成2022届毕业生的论文写作及答辩、评定工作。

2.1检查记录;2.2检查记录;2.3活动记录;2.4检查记录;2.5评教材料,6月中旬和12月中旬完成;2.6毕业生实习成绩鉴定表、实习支教鉴定表;2.7毕业生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

3.(12分)师范类专业认证和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相关工作。3.1(3分)制定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方案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等制度文件;3.2(3分)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数学教育3个专业完成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3.3(2分)依据教育部门安排,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培训和认证材料的准备工作;3.4(2分)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开展师范类专科专业发展调研论证工作;3.5(2分)依据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和上级通知要求,修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根据上级文件进度要求按时完成)。

3.1按要求完成文件制度制定并上报省厅;3.2完成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考核工作并按要求上报考核结果;3.3组织参加师范类专业认证、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相关的培训2次以上;3.4组织专业建设调研论证会2次以上;3.5完成2023级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修订工作(8月31日前)。

重点工作

4.(10分)实验实训室建设。4.1(2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维修维护等工作,重点做好化学药品的管理、使用、处置等全环节,确保实验场所的安全(期末完成);4.2(2分)实验课程教学管理工作:配合任课教师完成各类实验课程的教学任务,做好实验课的准备、记录等工作;4.3(2分)实验实训室制度建设工作:整合原来各项规定、制度、办法,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4.4(2分)校内实训场所信息统计工作:统计、修正、完善学校实训场所的各项信息,填报各类数据平台;4.5(2分)实验实训室建设工作:充分调研、统筹规划2023年学校实训室建设项目,积极推进2023年度实验实训室项目的建设,持续不断提升学校实训教学层次;优化学校实验实训室布局,立足高质量发展,提升实验实训室的功能、设备和文化品位;建设、调整小学教学类、学前教育、信息类专业实验实训室,增加教师教科研实验室;完成省高水平专业群的建设任务,建设康养研学专业群实训室;优化和规范附属学校和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

4.1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档案;4.2建立实验课程教学管理档案;4.3制定实验实训室制度汇编;4.4统计学校实训场所信息,完成各类数据平台的填报工作;4.5统筹规划2023年学校实训室建设项目并推进建设。

5.(13分)承办、参加各级各类竞赛。5.1(3分)6月前组织参加山东省青教赛;5.2(3分)9月前组织教师参加山东省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5.3(3分)10月前组织参加山东省第十届师范生从业技能大赛;5.4(2分)11月参加山东省职业(技工)院校技能大赛,争取承办学前教育组赛项;5.5(2分)10月前组织承办并参加淄博市第十三届职业(技工)院校技能大赛部分赛项。

5.1力争获省级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5.2力争获省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5.3获一等奖5项,获奖率100%;5.4力争获国家级一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1项;5.5完成承办和参赛任务。

6.(10分)专业(群)建设。6.1(3分)学前教育专业群高质量通过验收;6.2(3分)文旅康养专业群完成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年度建设任务;6.3(2分)新培育1个专业群,达到省级高水平专业群申报条件;6.4(2分)修订完善定制旅行服务与管理、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

6.1验收通过;6.2按省教育厅要求完成;6.3按要求完成;6.4按要求完成。

7.(10分)教学质量工程建设。7.1(2分)依据省厅文件完成2021年省级教改结项工作;7.2(2分)5月前完成2022年省教改开题工作;7.3(2分)5月前完成2021年立项校级教改项目结项;7.4(2分)10月前完成15项左右校级课教改项目立项;7.5(2分)12月前完成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的教材修订、审核、报送等工作,完成5部自编教材的申报、审核和立项工作。

7.1完成结项工作;7.2按省文件完成;7.3完成结项工作;7.4按要求立项;7.5按要求完成。

8.(15分))本科专业建设。9.1(3分)2025-2029本科学科建设规划;9.2(3分)拟新上6个本科专业的专业调研论证工作;9.3(4分)完成6个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9.4(5分)拟新上6个本科专业申报材料。

9.1完成升本后5年专业建设规划;9.2完成6个本科专业的专业调研论证工作;9.3完成6个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9.4完成拟新上6个本科专业申报材料初稿。

创新工作

9.(10分)全面推进信息化教学。10.1(2分)可视化中心实现课堂督导;10.2(2分)实现日常教学管理平台的课堂管理功能;10.3(2分)5月底完成首批45项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项目考核;10.4(2分)6月底完成第二批混合式教学项目报名;10.5(2分)推进10门省级、17门校级在线精品课程建设,7月前评选5门省级、10门左右校级在线精品课程。

10.1可视化中心检查记录;10.2平台数据;10.3完成结项工作;10.4按要求完成;10.5按要求完成。


9.计划财务处工作清单(100分)

工作清单及记分办法

预期验收成果

 

1.(10分)财务报销与会计核算。1.1(3分)启用票据管理平台,提升财务报销基础工作规范,做好日常财务报销;1.2(3分)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做好会计核算,及时进行财务分析;1.3(2分)做好教职工工资、学生奖助学金发放及教职工个税代扣代缴工作;1.4(1分)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1.5(1分)开展报账员培训工作。

1.1关于启用票据管理平台,提升财务报销基础工作规范的资料;1.2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1.3工资、奖助学金发放表,税款代扣代缴资料;1.4住房公积金缴纳、调整资料;1.5报账员培训资料。

常规工作

2.(10分)事业收入管理。2.1(2分)合理编制非税收入预算;2.2(3分)加强组织协调,8至10月份,基本完成年度学生收费工作;2.3(2分)12月初完成助学贷款到账、上缴财政工作,争取年度缴费率达到100%;2.4(3分)修订完善收入管理办法,做好社会服务收入管理。

2.1非税收入预算编制相关材料;2.2 2023-2024学年度学生缴费须知,学生缴费情况统计表;2.3学生助学贷款情况统计表;2.4 2023年度社会服务收入完成情况统计表。

3.(10分)预算管理工作。3.1(2分)第一季度完成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3.2(2分)根据财政部门安排,编制2024年度部门预算;3.3(2分)根据部门预算,完成2023年度校内预算的编发同时做好年中预算调整;3.4(2分)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确保圆满完成年度预算收支任务;3.5(2分)根据财政部门安排,及时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公开。

3.1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告;3.2预算编制相关材料;3.3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学校关于印发2023年财务预算的通知;学校2023年度中期预算调整通知;3.4预算指标调度调剂资料;3.5部门预算、决算公开信息。

重点工作

4.(10分)多方位拓宽学校筹资渠道,全力筹措高质量发展所需资金。4.1(2分)统筹2023年校内预算安排,设置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4.2(3分)积极做好财政资金工作,争取市财政资金的专项投入;4.3(2分)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为打通项目和资金争取之间的屏障奠定基础;4.4(3分)出台激励政策,拓宽社会服务收入,有效补充学校高质量发展经费需求。

4.1学校关于印发2023年校内预算的通知;4.2 2023年度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4.3与银行沟通的相关资料;4.4激励政策,社会服务收入统计表。

5.(10分)推进财务风险排查与治理工作。5.1(2分)3月份底前完成财务风险排查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台账和财务治理任务的落实清单;5.2(2分)按要求形成工作报告和工作台账向学校党委会做专题汇报并及时上报省教育厅;5.3(2分)3-5月份开展2023年经济活动风险评估;5.4(2分)11-12月初,对2023年财务治理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形成工作总结;5.5(2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财务内部控制机制建设。

5.1财务风险排查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台账和财务治理任务落实清单;5.2工作台账、报告及党委会纪要;5.3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报告;5.4 2023年度财务治理任务落实情况总结;5.5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6.(10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6.1(2分)开展2022年整体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6.2(3分)加大项目支出预算的统筹安排,提高资金效益;6.3(3分)做好2024年预算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征集工作;6.4(2分)试启用项目库和绩效管理系统,信息化赋能预算绩效管理。

6.1 2022年整体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6.2向党委会汇报材料或党委会会议纪要;6.3征集项目明细表;6.4项目库和绩效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7.(10分)做好高质量发展财务保障组工作。7.1(3分)制定财务保障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7.2(3分)及时提报高质量发展专班所需的财务资料和所需数据;7.3(4分)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点支出事项的预算。

7.1财务保障组工作实施方案;7.2高质量发展所需财务资料和数据;7.3学校关于印发2023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8.(10分)“十四五”规划工作。8.1(2分)结合学校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三提三争”的要求修正“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的工作调整落实情况;8.2(2分)认真分解有关规划;8.3(3分)切实落实规划有关任务工作;8.4(3分)对年度工作任务进行认真总结。

8.1修正2023年工作调整表;8.2有关规划任务分解表;8.3规划有关任务工作项目完成情况;8.4年度工作任务总结材料。

9.(10分)强化成本意识,探索办学成本核算。9.1(3分)加强对办学成本核算政策学习;9.2(3分)选取样本院系,开展成本核算实验;9.3(4分)根据实验情况在适当范围开展推进成本核算工作。

9.1相关政策办学成本制度、政策;9.2样本实验结果;9.3推进工作情况。

创新工作

10.(10分)完善创收绩效奖励机制,稳步提高绩效工资总量。10.1(3分)保证2023年预算安排同比2022年总量实现增长;10.2(3分)出台创收绩效奖励政策;10.3(2分)配合组织人事处做好2023年度绩效总量申报;10.4(2分)2024年预算编制,保证绩效总量同比增长。

10.1 2023年预算和2022年预算数据;10.2创收绩效奖励政策;10.3绩效工资总量申报资料;10.4 2024年预算编制。


10.继续教育学院工作清单(100分)

工作清单及记分办法

预期验收成果

 

1.(10分)认真做好山东师范大学本科学历函授站管理工作。1.1(3分)1月完成2020级学生的学位证书办理及发放工作;7月完成2021级学生毕业材料整理、毕业证发放等工作;1.2(2分)3月完成2022级新生缴费注册工作;1.3(3分)8月完成山师大2023级招生宣传工作;1.4(2分)12月完成在站学生日常学习管理及相关考务工作。

1.1获得学位证书学生名单、毕业证书及毕业材料发放表;1.2新生花名册;1.3招生简章等材料;1.4课程表及2023年考试成绩。

常规工作

2.(10分)认真做好淄博市基础教育研究院、淄川区教师发展中心培训及其他社会培训工作。2.1(1分)1-4月积极对接淄博市基础教育研究院、淄川区教师发展中心培训工作,协商2023年培训事宜,并积极开拓其他社会培训;2.2(4分)5-9月积极对接淄博市基础教育研究院、淄川区教师发展中心,力争完成1-2个班,约200人的培训任务;2.3(2分)10-12月积极对接淄博市基础教育研究院、淄川区教师发展中心,力争完成1-2个班,约200人的培训任务,并积极开拓其他社会培训;2.4(3分)10月积极对接博山区教体局,力争成立博山区教师发展中心。

2.1相关交流材料;2.2培训通知、学员名单及其他相关培训材料;2.3培训通知、学员名单及其他相关培训材料;2.4成立揭牌仪式、培训学员名单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3.(10分)加强自考本科助学项目教学常规管理,加大课程辅导力度,提升教学质量,提高考试过关率。3.1(2分)4月完成山东师范大学上半年论文辅导答辩工作;3.2(2分)4月完成各年级2023年4月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及2023年4月考试科目辅导工作;3.3(2分)7月完成2023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申报工作;3.4(2分)11月完成各年级2023年10月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及2023年10月考试科目辅导工作;3.5(2分)12月完成2023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申报工作。

3.1山东师范大学论文辅导名单;3.2考试科目辅导课程表、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成绩册;3.3自考本科上半年毕业申报花名册;3.4考试科目辅导课程表、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成绩册;3.5自考本科下半年毕业申报花名册。

重点工作

4.(10分)进一步加大自考本科助学宣传力度,稳定招生规模,推动自考助学项目持续、健康发展。4.1(3分)8月完成2023年自考本科助学项目招生简章制定工作;4.2(2分)举办优秀自考本科毕业生回校经验交流会;4.3(2分)组织专职人员进院系、进班开展自考本科助学政策宣讲;4.4(3分)11月统计报名数据,完成2023年自考本科注册工作。

4.1自考本科助学项目招生简章;4.2相关宣传材料;4.3自考本科助学宣讲PPT;4.4自考本科助学注册花名册。

5.(10分)探索自考本—研究生贯通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自考生考研过关率。5.1(2分)6月统计2023年通过自考本考取研究生信息;5.2(3分)7月完成2021级自考生卓越班宣传报名及校内辅导工作;5.3(3分)8月完成2021级考研卓越班假期集训工作;5.4(2分)11月完成2022级自考生卓越班宣传报名工作。

5.1花名册等材料;5.2招生宣传材料、学员名单、相关辅导计划;5.3假期集训方案;5.4招生宣传简章,学员名单等。

6.(10分)启用自考助学、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提升学院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自考助学、教师培训工作效率和信息共享能力;6.1(2分)4月完成管理平台升级项目申请工作;6.2(3分)6月确定管理平台项目建设内容,导入学员数据,试运行管理平台;6.3(3分)8月在相关教师培训中使用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培训,构建同步与异步培训相结合模式;6.4(2分)11月完成2023级自考本科助学项目平台注册工作。

6.1项目申报方案;6.2项目建设方案、平台相关数据;6.3培训手册、平台截图及其他相关培训材料;6.4自考助学学员名单,平台相关使用情况截图。

7.(10分)做好淄博师专成人学历教育各项管理工作。7.1(3分)2月完成2023年度学生学费收缴工作;7.2(2分)3月完成2023级新生注册以及开学工作;7.3(2分)做好7月期中考试和12月期末考试安排以及阅卷工作;7.4(3分)12月完成线上授课平台管理维护工作,做好2022、2023级学生教学管理工作。

7.1缴费名单;7.2注册截图及开学相关材料;7.3线上考试成绩;7.4授课平台使用情况等材料。

8.(10分)组织开展在校生有关证书、技能培训任务。8.1(2分)4月根据上次协议签订时间,适时续签相关联合办学协议;8.2(2分)12月完成各类培训的资料审核、招生宣传及生源组织工作;8.3(3分)12月完成本年度各类培训的面授辅导工作;8.4(3分)7月和12月分别按照相关联合办学协议要求,及时做好资源使用费收缴工作。

8.1相关合作协议;8.2相关课程表、招生宣传材料及学生名单;8.3相关课程表、招生宣传材料及学生名单;8.4相关课程表、招生宣传材料及学生名单。

9.(10分)自主开展淄博师专校内大学英语四六级培训。9.1(3分)3-6月调研校内四六级培训意愿情况、制定培训实施方案;9.2(2分)8-10月开展宣传招生,确定授课师资、管理班主任等情况;9.3(3分)11-12月开展校内大学英语四六级培训;9.4(2分)12月对首次培训班情况进行总结反思并完善。

9.1相关培训实施方案、调研情况报告;9.2宣传招生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9.3相关课程表、学生名单及其他相关培训材料;9.4总结反思材料。

创新工作

10.(10分)完成泰山学院校外教学点建设工作。10.1(2分)1-3月根据要求汇总提交泰山学院建点材料;10.2(2分)3月完成泰山学院校签订联合办学协议;10.3(3分)4月制定招生简章;10.4(3分)4-7月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好预报名工作。

10.1建点上报材料;10.2联合办学协议;10.3招生简章;10.4招生简章公众号发布截图等材料,预报名名单。


11.发展规划处工作清单(100分)

工作清单及计分办法

预期验收成果

 

1.(10分)开展政策研究有关工作。1.1(3分)组织完成省教育厅教育评价改革集中分项调研任务;1.23分)完成山东省教育评价改革项目库项目的督导推进及年度总结工作;1.34分)组织完成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工委等安排的有关工作。

1.1学校教育评价改革调研报告,3月底前完成;1.2相关改革项目半年和年度总结报告材料,12月底前完成;1.3提交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等有关材料。

常规工作

2.(10分)完成职教高地建设相关工作。2.1(3分)组织完成职教高地建设月报月表报送工作;2.2(5分)迎接职教高地建设专项督导检查和相关报告报送;2.3(2分)组织完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系统月度维护与填报;2.4(3分)完成学校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年度报告和企业年报。

2.1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月报季报材料;2.2迎接职教高地建设专项督导检查材料和报告;2.3全国中职系统填报材料,7月底前完成;2.4学校2023年职业教育年度报告和企业年报,3月底前完成。

3.(10分)迎接省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督导工作。3.1(3分)拟定迎检有关工作方案,组织召开有关会议;3.2(3分)起草完善形成迎检汇报材料;3.3(4分)组织完成省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教育现场督导检查。

3.1迎检工作方案,6月底前完成;3.2迎检汇报材料,6月底前完成;3.3履行教育职责督导检查系列材料,8月底前完成。

重点工作

4.(10分)绩效考核组织实施。4.1(2分)组织修改完善绩效考核三级指标与考核办法体系;4.2(2分)组织修改完善部门业务工作清单体系;4.3(2分)完成绩效管理质量平台年度建设任务;4.4(4分)组织完成本年度绩效年终考核工作。

4.1绩效考核2023年三级指标与考核办法材料,4月底前完成;4.2绩效考核2023年部门业务工作清单材料,5月底前完成;4.3绩效管理质量平台正常运行;4.4年终绩效考核结果汇总并上报学校领导,12月底前完成。

5.(10分)组织完成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年报填报。5.1(2分)修订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方案;5.2(4分)组织填写、编制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年度报表和年度报告;5.3(3分)组织完成高等教育事业统计材料审核、编印及报送工作;5.4(1分)完成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其他配合协调工作。

5.1新修订工作方案,9月底前完成;5.2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年度报表和年度报告,12月底前完成;5.3高等教育事业统计编印材料,4月底前完成;5.4其他配合协调工作材料。

6.(10分)组织完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6.1(3分)修改完善人才培养数据采集工作方案;6.2(3分)组织完成2023年度人才培养数据采集、填报、校验工作;6.3(4分)完成2023年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培训、发布与报送。其他重点工作。

6.1人才培养数据采集工作方案,9月底前完成;6.2人才培养数据填报数据结果材料,11月底前完成;6.3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方案,12月底前完成。

7.(10分)完成提质培优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7.1(2分)按照省厅要求组织完成《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2年绩效采集填报工作;7.2(3分)完成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年度工作总结;7.3(3分)撰写2022年学校发展报告并上报市教育局。

7.1绩效填报表格汇总表,12月底前完成;7.2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工作报告,12月底前完成;7.3 2022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报告,9月底前完成。

8.(10分)完成学校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8.1(2分)制定学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8.2(2分)成立学校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8.3(3分)将学校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列入学校绩效考核内容;8.4(3分)对照高质量发展工作小组分工完成相关工作。

8.1学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8.2成立专班文件材料;8.3学校绩效考核文件三级指标;8.4相关工作材料。

9.(10分)学校“十四五”规划相关工作。9.1(2分)学校“十四五”规划前期完成情况调研及说明;9.2(2分)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情况通知及相关调整表格;9.3(3分)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结果及说明;9.4(3分)学校“十四五”规划年内完成情况年终检查。

9.1学校“十四五”规划前期完成情况说明;9.2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情况通知;9.3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情况汇总及说明;9.4学校“十四五”规划年终检查结果。

创新工作

10.(10分)学校制度废改立释相关工作。10.1(3分)学校制度情况摸底调研通知;10.2(3分)学校现有制度文本汇总;10.3(4分)学校现有制度情况分析及下一步废改立释工作建议。

10.1学校制度废改立释情况调研摸底通知;10.2学校现有制度汇总;10.3学校制度情况说明。


12.科研处工作清单(100分)

工作清单及记分办法

预期验收成果

 

1.(10分)加大科研课题申报、开题、结项等全流程管理工作。1.1(3分)3月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等的发布与申报,力争立项国家级课题2项;1.2(2分)4月完成省艺术科学课题的结题鉴定组织工作;1.3(2分)7月完成省社科规划、省教育教学、艺术科学等省级项目申报推荐工作,争取立项省级课题45项;1.4(1分)9月完成2021年及以前立项的部分校级课题的结项及清理工作;1.5(2分)11月完成校级课题的评选及部分项目的结项工作,年内结项完成50项市校级、40项省级以及1项国家级课题结项。

1.1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申报相关材料;1.2省艺术科学课题的结题鉴定相关材料;1.3省社科规划、省教育教学、艺术科学等省级项目申报相关材料;1.4汇总2022年及以前立项的部分校级课题的结项及清理工作的相关材料;1.5校级课题的评选及部分项目的结项工作。

常规工作

2.(10分)做好相关科研成果奖的申报推荐工作。2.1(2.5分)5月做好市自然科学成果奖的推荐工作;2.2(2.5分)6月做好市社科成果奖的推荐工作;2.3(2.5分)10月完成淄博市百题调研评选的相关成果推荐工作;2.4(2.5分)10月完成省社科界第十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的推荐工作,省级以上奖励成果10项。

2.1市自然科学成果奖的申报材料;2.2市社科成果奖的申报材料;2.3淄博市百题调研评选的相关成果推荐材料;2.4省社科界第十届人文艺术作品大赛的推荐材料。

3.(10分)做好《淄博师专论丛》的相关收稿、审阅、修改校对、排版、印刷与分发等工作。3.1(3分)4月完成第1期部分投稿的收稿、审阅、提出修改意见,作者、助理编辑、编辑完成修改完善及上一期纸质刊物的分发工作;3.2(2分)6月完成第2期部分投稿的收稿、审阅、提出修改意见,作者、助理编辑、编辑完成修改完善及上一期纸质刊物的分发工作;3.3(2分)9月完成第3期部分投稿的收稿、审阅、提出修改意见,作者、助理编辑、编辑完成修改完善及上一期纸质刊物的分发工作;3.4(3分)12月完成第4期部分投稿的收稿、审阅、提出修改意见,作者、助理编辑、编辑完成修改完善及上一期纸质刊物的分发工作。

3.1第1期部分投稿的收稿、审阅、提出修改意见,作者、助理编辑、编辑完成修改完善等相关阶段流程材料及第1期纸质刊物;3.2第2期部分投稿的收稿、审阅、提出修改意见,作者、助理编辑、编辑完成修改完善等相关阶段流程材料及第1期纸质刊物;3.3第3期部分投稿的收稿、审阅、提出修改意见,作者、助理编辑、编辑完成修改完善等相关阶段流程材料及第1期纸质刊物;3.4第4期部分投稿的收稿、审阅、提出修改意见,作者、助理编辑、编辑完成修改完善等相关阶段流程材料及第1期纸质刊物。

4.(10分)起草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科研管理制度体系。4.1(2分)4月广泛征求意见出台学校横向项目管理办法;4.2(2分)4月修订完善并适时出台学校科研成果认定及奖励办法;4.3(2分)5月修订完善并适时出台院系科研状态考核办法;4.4(2分)9月起草学校学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4.5(2分)10月起草并适时出台学校专利管理办法。

4.1学校横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材料;4.2学校科研成果认定及奖励办法相关材料;4.3院系科研状态考核办法相关材料;4.4学校学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相关材料;4.5设计对专利等成果探索实行科研成果价值性前置审核流程。

重点工作

5.(10分)12月落实好横向项目管理与服务工作,力争促成7项横向合作,到账经费80万。

5.横向合作项目相关材料。

6.(10分)建立校内外专家库,广泛获取并推荐相关科研培训提升信息,加强对高层次项目的培育力度。6.1(5分)12月建立校内外专家库,聘任10人充实专家库,健全科研指导团队建设;6.2(5分)12月提供相关科研提升培训信息,着重加强对高层次项目申报闭环流程管理,组织专题线上线下培训活动3场。

6.1校内外专家库资料;6.2相关科研提升培训信息及高层次项目申报闭环流程管理相关资料。

7.(10分)做好校城融合项目培育、申报及结项管理等工作。7.1(3分)12月做好2021年立项校城融合项目的推进工作;7.2(3分)9月按上级主管部门部署高质量完成2020年校城融合项目验收工作;7.3(2分)11月做好2023年校城融合项目培育和申报工作;7.4(2分)12月依托在研校城融合项目广泛开展与驻地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的合作,力促成果转化。

7.1立项校城融合项目(2021年)推进的相关材料;7.2校城融合项目(2020年)验收相关材料;7.3校城融合项目(2023年)培育和申报工作;7.4开展多方合作力促成果转化的相关材料。

8.(10分)12月整合优势研究力量,加强专家工作室建设,产出特色成果,推出10项以上文化成果和文创产品,发挥11个科研平台的作用,开展科普活动15场次。

8.专家工作室产出特色成果材料。

9.(10分)加大成果培育力度,争取在高层次论文、著作、获奖及项目等科研成果方面量质齐升。9.1(6分)12月高层次论文、著作、获奖方面的成果数量较往年有所提升且获得一定数量的标志性成果,争取出版学术著作12部,发表高层次论文15篇;9.2(4分)12月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整体数量较往年有所提升。

9.1高层次论文、著作、获奖方面的标志性成果材料;9.2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相关材料。

创新工作

10.(10分)深入推进与相关研究机构、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10.1(6分)12月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检测平台、聊斋文化研究中心等研究平台,产出相关成果;10.2(4分)12月与国内相关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及淄川区加强战略合作,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在1-2个领域建立合作并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10.1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检测平台、聊斋文化研究中心等有关的相关成果材料;10.2与国内相关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及淄川区加强合作的相关材料。


13.学生处工作清单(100分)

工作清单及记分办法

预期验收成果

 

1.(10分)做好学生春秋学期开学返校、新生入学教育、大学生服兵役管理和宿舍管理工作。1.1(3分)迎接春、秋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开展新学期入学教育;1.2(2分)迎接2023届新生及入学教育;1.33分)开展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适龄学生兵役登记工作;开展并完成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宣讲;完成两个学期退伍学生复学工作;1.4(2分)加强公寓大学生自律组织建设,完成宿舍调整整修工作。

1.1制定学期学生返校方案,组织开学入学教育2月、8月完成;1.2制定新生入学教育方案,10月完成;1.3应征入伍,3月、8月完成,全国征兵网兵役信息登记,6月完成,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宣讲,7月、12月完成;1.4修订大学生自管会工作职能及制度、岗前培训,6月完成;公寓整修效果材料,8月完成。

常规工作

2.(10分)做好学生资助育人工作,开展第九届“师爱助学”系列活动,实施 “助航计划”、“阳光计划”。2.1(4分)第九届“师爱助学”系列活动方案制订并发布;“救孤、帮残、助危”专项爱心救助行动及救助资金发放;2.2(4分)十佳“励志女大学生”、“勤工助学之星”、“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推选活动,完成奖励资金发放;启动爱心银行,开展“阳光计划”,进行善行存折的积分兑换;2.3(2分)启动“助航计划”项目,列出全年爱心课程列表并实施。

2.1制定《第九届“师爱助学”系列活动方案》并开展系列活动,3月完成,发放专项爱心救助行动资金,4月完成2.2制定活动方案,开展推选活动;2.3启动“助航计划”项目,5月完成,制定爱心课程列表并发布,6月完成

3.(10分)做好大学生评优评奖工作。3.1(1分)市中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3.2(1分)省非师范类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3.3(2分)省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3.4(2分)2023届毕业班学生评优评奖;3.5(2分)2022-2023学年学生评优评奖;3.6(2分)省师范类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

3.1通知、网络公示等资料,3月完成3.2通知、网络公示、评优评奖学生名单等资料,3月完成3.3通知、网络公示、省表彰通报等资料,4月完成3.4通知、网络公示等资料5月完成3.5通知、网络公示等资料,11月完成;3.6评选通知、网络公示、省表彰通报等资料,12月完成

重点工作

4.(10分)做好安全教育和新生国防教育工作,做好强军学社建设工作。4.1(3分)2023级新生军训工作;4.2(2分)新生军事课教学组织、考试等工作;4.3(2分)招募新一批强军学社成员,全年组织强军学社学员训练,完成2023级新生军训帮训工作;4.4(3分)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活动并参加省级比赛。

4.1制定新生军训方案,9月完成;4.2制定新生军事课教学方案,12月完成;4.3发布招募通知并公示,3月完成,制定强军学社训练计划,完成军训帮训,9月完成;4.4探索安全教育新途径,积极参加省级以上比赛活动,并争取优异成绩,4月完成。

5.(10分)完善心理健康课程体系、活动体系、师资建设体系、咨询体系和危机干预等5个体系建设。5.1(2分)开展学期心理调研和危机排查;5.2(1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混合教学验收;5.3(3分)开展第13届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开展心理情景剧比赛,打造7个“沉浸式”心理健康教育项目;5.4(2分)组织7名心理辅导教师到省、国家心理健康示范校考察学习、培训,邀请校外专家进校开展专题讲座和专业督导;5.5(2分)强化“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开展系列培训;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工作,对结果进行筛查分析和建档。

5.1制定并下发通知,进行危机排查并完成重点关注学生心理档案,3月、9月完成;5.2完成学校混合教学改革验收,4月完成;5.3制定活动方案,举办启动仪式,心理情景剧比赛争取进入全国比赛“百佳”,6月完成;5.4到对标高校学习,邀请专家进校,4月、11月完成;5.5发布心理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各院系新生心理普查;发布通知,形成方案,完成心理委员培训,4月、11月完成;完善建设心理健康5个体系,12月底完成。

6.(10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和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评选工作。6.1(3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制订并开展资助工作专题培训;6.2(2分)向各院系转发《国家、省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并做好解读指导;6.3(5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工作;国家及省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国家及省奖助学金的资金发放。

6.1修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9月完成;6.2开展资助工作专题培训,10月完成;6.3发布相关通知,撰写报告,制作资金发放表并完成资金发放,12月完成。

7.(10分)大学生综合服务中心服务提升,实现学生事务“一站式”办理。7.1(3分)大学生事务服务项目专题培训;7.2(2分)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面向全体学生开展资助及应征入伍服兵役政策咨询及业务办理;7.3(5分)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窗口职能划分,实现学生学生证补办、火车票优惠卡等日常事务服务的“一站式”办理。

7.1开展大学生事务服务项目专题培训,6月完成;7.2咨询服务开展,全年;7.3调整完善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窗口职能,12月完成。

8.(10分)加强公寓信息化管理,开展系列公寓文化活动。8.1(1分)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制度修订完善;8.2(4分)增加企业微信学生工作微应用2项,推进学生数据治理,组织宿管平台培训学习,推进宿舍管理平台与学校人脸库实现数据共享;8.3(3分)举办学校第十五届公寓文化节,组织开展系列公寓文化活动;8.4(2分)完成两学期文明宿舍评选。

8.1制定学生就寝管理规定,6月完成;8.2学生工作微应用和住宿管理平台升级,8月完成;8.3制定公寓文化节活动方案并开展相关活动,在山东高校公寓文化节中获评一等奖1项,12月完成;8.4发布文明宿舍评选标准并进行评选公示,6月、12月完成。

9.(10分)探索“一站式”学生社区管理模式。9.1(5分)改造、装饰9处学生公寓公共房间作为“一站式”学生社区学生公共活动室;9.2(5分)“一站式”学生社区公共空间布局和文化建设。

9.1制定改造提升方案并落实,11月完成房间调整;9.2形成活动室建设设计方案并报请学校同意,12月完成。

创新工作

10.(10分)辅导员队伍建设。10.1(3分)建设10个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完善辅导员工作室管理办法,培育10名校级骨干辅导员;完成辅导员工作省级成果1项;10.2(2分)全年组织辅导员线上线下培训学习,培育骨干辅导员;10.3(5分)2023年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

10.1制定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和骨干辅导员培育方案,12月完成;10.2邀请专家开展系统培训,全年开展;10.3完成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获得辅导员工作省级成果,12月完成。


14.招生就业处工作清单(100分)

工作清单及记分办法

预期验收成果

 

1.(10分)科学合理安排学校2023年专科招生计划并做好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分配工作。1.1(2分)4月严格按照教育厅关于编制招生计划的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学校学生宿舍容量和升本指标需求,科学合理安排学校2023年专科招生计划;1.2(2分)5月根据省厅下达的招生计划规模,参考学校专业培养情况,综合考虑往年招生情况、社会需求、办学效益、院系意愿等因素,合理进行分专业计划分配;根据学校总体招生规模,统计各省近三年考生报考情况、录取情况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情况,适当调整外省专业计划比例;1.3(2分)5月注重部门协调,充分征求院系、相关处室等部门关于招生计划的意见;1.4(2分)6月根据各省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核对落实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1.5(2分)12月积极协调做好滨州委托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工作,积极争取市内定向培养工作。

1.1 2023年招生计划申报文件;1.2 2022年生源质量报告,分专业招生计划初稿;近三年考生录取情况统计;外省计划拟定申报表;1.3调研通知及反馈意见(或校长办公会、党委会会议纪要);1.4各省招生计划核对通知及最终核对计划表;1.5 2023年滨州市教育局关于定向培养的委托函。

常规工作

2.(10分)建立毕业生就业台账,做好毕业生手续办理。2.1(2分)建立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台账,建立2024届毕业生就业需求台账,针对需求差异做实毕业生“一对一”就业指导帮扶;2.2(2分)做好2023届毕业生就业方案编报等手续办理工作;2.3(2分)做好2023届毕业生档案派遣工作;2.4(2分)做好2024届毕业生2025届师范类毕业生生源信息采集审核工作;2.5(2分)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初审工作。

2.1 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台账,6月底前完成;2024届毕业生就业需求台账,12月底前完成;2.2学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方案,7月底前完成;2.3学校2023届毕业生档案派遣统计表,8月底前完成;2.4生源信息采集审核材料,11月底前完成;2.5求职创业补贴统计表、初审材料,10月底前完成。

3.(10分)扎实推进多种形式招生宣传工作。3.1(3分)12月精心编印各类招生宣传材料;3.2(2分)5月、6月底积极开拓合适的生源学校进行高中巡展活动,扩展面对面招生宣传的覆盖面;3.3(3分)6月、7月加强与院系沟通协调,参加省内主流媒体或组织经验丰富的公司主办的招生咨询会;3.4(1分)6月、7月通过集中培训等方式,培训并选拔院系业务熟练的师生骨干参加招生咨询会活动,确保省内招生宣传的效果和质量;3.5(1分)12月底全年继续优化线上媒体宣传。

3.1招生宣传材料样刊或电子稿;3.2高中巡展活动方案及完成情况报告;3.3招生咨询会统计表及相关照片;3.4招生宣传培训会安排及相关资料;3.5线上媒体宣传活动方案及完成情况报告。

重点工作

4.(10分)组织2023届、2024届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提高就业创业技能系列比赛的整体成效,开展2023年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系列活动。4.1(5分)2月至6月开展2023届毕业生线上就业双选会36场,人均提供岗位数不少于3个,开展2024届毕业生线上就业双选会;4.2(5分)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系列比赛,举办就业创业指导系列讲座,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

4.1学校2023届毕业生线上就业双选会相关材料,6月底前完成;2024届毕业生线上就业双选会相关材料,12月底前完成;4.2大学生就业创业系列比赛材料,就业创业指导系列讲座材料,12月底前完成。

5.(10分)定期进行就业数据报送,做好就业跟踪调查,撰写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分析报告。5.1(3分)学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日报、周报、月报;5.2(3分)8月31日毕业去向落实率、12月31日毕业去向落实率不低于95%,对口去向落实率不低于80%;5.3(4分)撰写学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分析报告。

5.1就业数据报表材料,12月底前完成;5.2学校2023届毕业生去向落实率统计表,12月底前完成;5.3《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分析报告》,9月底前完成。

6.(10分)坚持“阳光招生”,认真做好各类各项招生录取工作。6.1(3分)12月底坚持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6.2(3分)12月底全年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进一步完善招生录取相关制度;6.3(4分)9月底实施阳光工程,顺利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努力争取录取位次和报到率的稳步提升。

6.1招生信息公开内容汇报;6.2招生录取最新修订的相关制度;6.3招生录取时间进度表,各类各省录取统计。

7.(10分)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7.1(5分)9月加强2023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专职工作人员的培训,真正将工作做细做实、专人负责;7.2(5分)12月加强复查工作过程监管,积极推进工作进度,各院系形成完备的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档案,实现工作留痕,责任分工清晰,档案完备可查。

7.1专职工作人员培训相关资料、会议通知;7.2各院系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档案目录。

8.(10分)开展校企合作与创新创业工作。8.1(5分)10月份做好校企合作项目的年度考核工作;8.2(5分)开展创新创业指导、创业项目选拔与入驻,完成“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

8.1校企合作项目的考核通知和绩效报告;8.2创新创业指导讲座、创业项目选拔通知及结果、“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方案及有关材料。

9.(10分)稳步提升毕业生“留淄去向落实率”。9.1(3分)与淄博市政府部门联系,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做好政策宣讲工作;9.2(3分)留淄就业数据统计、报送,重点推送淄博市优质单位信息;9.3(4分)开展“就业零距离”留淄就业体验日活动。

9.1政策宣传材料,12月底前完成;9.2留淄就业数据统计报表、淄博市优质单位岗位推送材料,12月底前完成;9.3“就业零距离”留淄就业体验日活动材料,12月底前完成。

创新工作

10.(10分)高质量承办山东省2023年春季高考学前教育类技能考试。10.1(3分)2月份牵头临沂大学、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完成技能测试命题及发布工作;10.2(2分)积极应对2023年春季高考技能测试变化,及早联系并尽早完善对应方案;10.3(2分)根据考试调度会的安排,争取做好考务工作的充分准备;10.4(3分)3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对应的工作要求和推进安排,及时部署和认真完成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考点任务。

10.1 2023年春季高考学前教育类技能测试命题发布截图;10.2 2023年春考技能考试工作考务工作方案;10.3考务工作所需材料统计表;10.4 2023年春考技能考试考务工作的具体安排。


15.后勤管理处工作清单(100分)

工作清单及记分办法

预期验收成果

 

1.(10分)加强物业、绿化养护等日常管理。1.1(3分)制定物业、绿化养护工作月度考评打分表;1.2(2分)组织植树节活动;1.3(3分)组织开展迎新生爱心驿站活动;1.4(2分)开展两次浴室、直饮水服务满意度调查。

1.1制定打分表,4月底前完成;1.2活动方案及照片,3月底前完成;1.3活动照片,9月底前完成;1.4调查表及统计材料,12月底前完成。

常规工作

2.(10分)加强饮食管理。2.1(3分)实施大宗食材统一采购招标,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规范线上订餐;2.2(2分)建设餐厅食育文化;2.3(3分)实施教工餐提升改造;2.4(2分)举办端午节、中秋节主题活动。

2.1招标文件、中标名单、巡查表,12月份完成;2.2餐厅文化建设方案及照片,8月底前完成;2.3提升方案及现场照片,5月底前完成;2.4活动方案及照片,10月底前完成。

3.(10分)推进校园北扩建设。3.1(3分)办理立项、环评、能评、文评等手续;3.2(2分)完成北扩校区建设规划及方案设计;3.3(3分)办理施工许可和规划许可手续,开工建设一期项目;3.4(2分)年内完成地上三层主体建设。

3.1相关文件及证明,5月份完成;3.2图纸及方案,12月底前完成;3.3 8月20日前完成;3.4活动方案及照片,10月底前完成。

重点工作

4.(10分)推进综合培训楼建设。4.1(3分)实现主体竣工验收;4.2(2分)完成室内装修配套;4.3(3分)完成室外配套项目竣工验收;4.4(2分)会同国资中心办理产权证书。

4.1验收材料,5月份完成;4.2现场照片,5月底前完成;4.3验收单,5月底前完成;4.4产权证书,12月底前完成。

5.(10分)推进学生公寓空调安装项目。5.1(3分)制定公寓空调安装方案启动招标;5.2(2分)空调安装到位;5.3(3分)制定配电方案启动招标;5.4(2分)制定空调管理使用办法。

5.1招标文件,5月底前完成;5.2现场照片,5月底前完成;5.3招标文件,5月底前完成;5.4学生公寓空调管理与使用办法,5月底前完成。

6.(10分)加强生态校园建设。6.1(2分)实施垃圾分类环保教育,推行环保积分制度;6.2(3分)实施综合培训楼绿化项目;6.3(3分)实施艺术楼北景观提升改造项目;6.4(2分)实施南门至文德楼景观提升改造项目。

6.1活动方案及照片、积分列表,11月份完成;6.2方案及照片,11月底前完成;6.3方案及照片,11月底前完成;6.4活动方案及照片,11月底前完成。

7.(10分)实施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7.1(3分)实施学生公寓提升改造项目;7.2(2分)实施图科楼平台提升改造项目;7.3(3分)实施运动场地提升改造项目;7.4(2分)实施教学和实训楼提升改造项目。

7.1项目合同及验收材料,11月底前完成;7.2项目合同及验收材料,11月底前完成;7.3项目合同及验收材料,11月底前完成;7.4项目合同及验收材料,11月底前完成。

8.(10分)加强后勤服务保障工作。8.1(3分)实施校园零星维修项目;8.2(2分)实施建筑物安全隐患维修整治;8.3(3分)实施雨污混流整治和雨水收集改造;8.4(2分)实施楼顶防水维修等项目。

8.1项目合同及验收材料,11月底前完成;8.2项目合同及验收材料,11月底前完成;8.3项目合同及验收材料,11月底前完成;8.4项目合同及验收材料,11月底前完成。

9.(10分)举办校园烧烤节及淄博美食推介活动。9.1(3分)策划校园烧烤节活动方案;9.2(2分)举办不少于5期烧烤节活动;9.3(3分)策划淄博美食品尝推介活动方案;9.4(2分)举办一期淄博特色美食品尝推介活动。

9.1制定活动方案,3月份完成;9.2活动照片,5月底前完成;9.3制定活动方案,9月底前完成;9.4活动照片,10月底前完成。

创新工作

10.(10分)开展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工作。10.1(3分)制定后勤处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工作方案;10.2落实个人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工作任务(2分);10.3(3分)制定问题解决方案;10.4(2分)工作总结。

10.1制定方案,5月底前完成;10.2任务表,5月底前完成;10.3提供解决方案,7月20日前完成;10.4工作总结,11月底前完成。


16.保卫处工作清单(100分)

工作清单及记分办法

预期验收成果

 

1.(10分)加强治安综合治理。1.1(3分)完成各部门、各单位《2023年度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工作;1.2(3分)完成2023-2024学年“四级签约”工作;1.3(2分)强化校门管理和巡逻巡查,做好各类大型活动安保工作;1.4(2分)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完成校内交通设施维护。

1.1责任书,4月底前完成;1.2四级签约责任书,10月底前完成;1.3门卫登记、巡查记录、大型活动安保方案及影像资料,12月底前完成;1.4通知公告,交通设施维护影像资料,12月底前完成。

常规工作

2.(10分)常态化开展安全大整治、大排查、大提升活动。2.1(3分)完成开学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2(3分)完成放假前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3(2分)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2.4(2分)完成重点部位、外包单位人员培训工作。

2.1工作安排及排查整治影像资料,8月底前完成;2.2工作安排及排查整治影像资料,7月底前完成;2.3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影像资料,11月底前完成;2.4重点部位、外包单位人员培训报道、影像资料,12月底前完成。

3.(10分)提升安保队伍整体素质。3.1(3分)组织开展保安业务技能培训;3.2(4分)组织开展优秀保安评选表彰;3.3(3分)组织保卫干部积极参加各级安全专题培训。

3.1保安业务技能培训影像资料,12月底前完成;3.2优秀保安评选表彰报道,7月底前完成;3.3保卫干部参加各级安全专题培训材料,12月底前完成。

重点工作

4.(10分)推进智慧安防建设。4.1(3分)启用学校访客预约系统;4.2(3分)完善培训楼周边视频监控设备;4.3(2分)完成安全管理平台的运行维护;4.4(2分)合理规划,增设、调整监控设备,达到校园监控全覆盖。

4.1访客预约系统启用通知、运行数据,12月底前完成;4.2培训楼周边视频监控影像资料,8月底前完成;4.3安全管理平台运行维护相关材料,12月底前完成;4.4相关材料或影像资料,12月底前完成。

5.(10分)强化消防安全管理。5.1(2分)完成双山防火工作;5.2(2分)认真落实全省消防安全检查日工作;5.3(2分)完成消防进军训活动;5.4(2分)完成“消防安全宣传月”系列活动;5.5(2分)完成新建培训楼消防系统校内联网。

5.1双山防火宣传及值守影像资料,12月底前完成;5.2全省消防安全检查日工作台账,12月底前完成;5.3活动报道、影像资料,9月底前完成;5.4活动材料及影像资料,11月底前完成;5.5项目验收记录,12月底前完成。

6.(10分)完善校园安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6.1(4分)根据《〈山东省高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修订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6.2(3分)深化校警合作,定期开展联合会商、联合宣传、培训指导;6.3(3分)与公安、消防联合组织2次大型应急演练活动。

6.1安全工作制度汇编,7月底前完成;6.2警校活动相关材料,12月底前完成;6.3应急演练活动报道,12月底前完成。

7.(10分)深入建设“无诈校园”。7.1(4分)定期发布警情通报、典型案例和防骗知识;7.2(3分)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诈知识宣传教育活动;7.3(3分)完成在新生中全面推广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

7.1相关信息影像资料,12月底前完成;7.2反诈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报道,12月底前完成;7.3通知及检查相关材料,10月底前完成。

8.(10分)开展第二届消防技能大比武活动。8.1(3分)拟定活动方案;8.2(3分)发布活动方案,做好活动准备工作;8.3(4分)组织开展大比武活动。

8.1活动方案(草稿),9月底前完成;8.2活动方案(定稿),准备工作影像资料,10月底前完成;8.3大比武活动报道,11月底前完成。

9.(10分)提升安全教育实效。9.1(4分)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急演练计划;9.2(3分)组织开展年度安全教育;9.3(3分)组织开展年度应急演练。

9.1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急演练计划,3月底前完成;9.2师生安全教育活动相关材料,12月底前完成;9.3师生应急演练活动相关材料,11月底前完成。

创新工作

10.(10分)力争获得省级以上安全表彰。10.1(5分)力争获得省级安全工作先进集体;10.2(5分)力争我校师生在省级安全活动中获奖。

10.1受表彰文件或奖牌证书,12月底前完成;10.2受表彰文件或奖牌证书,12月底前完成。


17.教师工作部工作清单(100分)

 

工作清单及记分办法

预期验收成果

 

1.(10分)师德师风建设。1.1(3分)第二届教书育人楷模评选表彰活动;1.2(4分)2023年度师德综合考核;1.3(3分)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

1.1第二届教书育人楷模评选表彰公示,8月底完成;1.2师德考核汇总材料,12月底完成;1.3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阶段资料,12月底完成。

常规工作

2.(10分)语言文字工作。2.1(3分)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2.2(2分)普通话测试工作;2.3(2分)开展经典名句诵读;2.4(3分)组织参加中华经典诵吟大赛和书法大赛等活动。

2.1普通话宣传推广周活动材料、环境照片,9月底完成;2.2普通话测试汇总表,12月底完成;2.3经典名句诵读照片或视频,12月底完成;2.4比赛情况汇总,12月底完成。

3.(10分)教师培训。3.1(2分)组织教师参加教育部假期研修等国培项目;3.2(2分)组织教师参加省级培训;3.3(3分)组织教师全员培训学习;3.4(3分)校内教师培训管理与服务。

3.1假期研修汇总表(截图)12月底完成;3.2省培项目汇总材料,12月底完成;3.3继续教育学习汇总表(截图)、学法考法培训汇总表(截图),12月底完成;3.4校内教师培训线上审批截图,12月底完成。 

重点工作

4.(10分)教师培养。4.1(3分)鼓励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扩大博士规模;4.2(3分)2023年访学人员报名、遴选、派出工作,2022年访学人员考核工作;4.3(4分)首都师范大学跟岗学习工作。

4.1 2023年考博人员汇总材料,12月底完成;4.2 2023年访学人员公示材料,6月底完成;2022年访学人员考核材料,9月底完成;4.3首都师范大学跟岗学习培训方案等材料,12月底完成。

5.(10分)教师发展项目建设。5.1(2分)教学新秀评选;5.2(2分)遴选校级青年技能名师3名,做好省级教学名师、青年技能名师培育工作;5.3(2分)做好校级教学创新团队的培育,推进现有市级、省级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力争新建设市级教学创新团队2支;5.4(4分)推进名师项目实施,做好名师培育,建设校级名师工作室3-5个,聘请相关专业“齐鲁大工匠”领衔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

5.1校级教学新秀评选公示材料,7月初完成5.2校级青年技能名师评选公示材料,7月底完成;5.3校级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材料,12月底完成;5.4名师工作室建设相关材料,12月底完成。

6.(10分)开展青年教师奠基工程。6.1(2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6.2(2分)组织青年教师专项培训;6.3(2分)2020年新入职教师过关考核;6.4(2分)2021年新入职教师过关考核;6.5(2分)推进青蓝工程实施工作。

6.1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方案和宣传报道,8月底完成;6.2青年教师专项培训宣传报道,12月底完成;6.3 2020年新入职教师过关考核,4月底完成;6.4 2021年新入职教师过关考核,12月底完成;6.5青蓝工程材料,12月底完成。

7.(10分)双师队伍建设。7.1(2分)2023年双师实践教师和挂职教师的选派工作;7.2(4分)2022年双师实践教师考核工作;7.3(4分)鼓励教师考取相关行业资格证书落实工作。

7.1双师实践教师和挂职教师选派公示材料,6月底完成;7.2 双师实践教师考核材料汇总,9月底完成;7.3 2023年度“双师型”人员汇总表,12月底完成。

8.(10分)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落实25%的兼职教师聘任。

8.学校兼职教师情况一览表,12月底完成。

9.(10分)塑造语言文字文化品牌。9.1(3分)推进诵吟特色展区建设;9.2(3分)推进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海岱古文字网络共享平台建设》建设;9.3(4分)开展“乡村志愿行·普通话推广”行动。

9.1展区建设情况(照片),12月底;9.2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与结项材料,12月底完成;9.3“乡村志愿行·普通话推广”行动材料,9月初完成。

创新工作

10.(10分)青教坊建设。10.1(4分)青教坊成立仪式;10.2(6分)青年教师沙龙活动。

10.1青教坊成立资料;12月底完成;10.2青年教师沙龙活动资料,12月底完成。


18.离退休工作处工作清单(100分)

工作清单及记分办法

预期验收成果

 

1.(10分)发放离退休教职工节日福利及生日祝贺。1.1(2分)1月春节福利申购发放;1.2(2分)6月端午节福利申购发放;1.3(2分)6月2023年生日蛋糕卡券发放;1.4(2分)9月中秋节福利申购发放;1.5(2分)12月对年届70、80、90老同志给予生日祝贺。

1.1申请报告、发放领取表等;1.2申请报告、发放领取表等;1.3发放领取表等;1.4申请报告、发放领取表等;1.5发放领取表等。

常规工作

2.(10分)做好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2.1(2分)12月做好部门网站信息发布、运行管理;2.2(2分)12月做好乐龄淄师公众号信息发布、运行管理;2.3(2分)7月组织参加2023年“爱心一日捐”活动;2.4(2分)12月做好离退休各项评选申报;2.5(2分)12月做好离退休教职工信息统计。

2.1更新截图等;2.2更新截图等;2.3捐款统计等;2.4申报材料等;2.5有关材料等。

3.(10分)落实离退休教职工各项政治待遇。3.1(3分)12月参加各级各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3.2(2分)11月订阅2024年度报刊杂志;3.3(3分)12月举行2023年新退休教职工荣退仪式;3.4(2分)12月支持参加老年教育学习。

3.1会议活动通知、报名回执等;3.2申请结算材料;3.3申请报告、活动图片等;3.4学费报销材料。

重点工作

4.(10分)开展各类走访慰问活动。4.1(2分)1月春节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4.2(2分)7月“七一”走访慰问老党员;4.3(2分)9月走访慰问优秀老教师;4.4(2分)10月重阳节走访慰问;4.5(2分)12月生病住院探望、去世吊唁慰问等。

4.1申请报告、图片等;4.2申请报告、图片等;4.3申请报告、图片等;4.4申请报告、图片等;4.5报销单据等。

5.(10分)组织离退休教职工开展健康查体。5.1(3分)10月组织离退休教职工健康查体;5.2(3分)10月组织市级保健对象健康查体;5.3(2分)11月健康体检报告领取发放;5.4(2分)11月健康体检费用结算。

5.1申请、照片等有关材料;5.2照片等有关材料;5.3报告图片等材料;5.4发票等材料。

6.(10分)开展离退休党组织特色主题活动。6.1(3分)4月开展清明节主题教育活动;6.2(3分)7月开展庆“七一”主题党日活动;6.3(4分)10月重阳节组织红色研学活动。

6.1申请、图片等;6.2申请、图片等;6.3申请、图片等。

7.(10分)全面做好离退休党组织建设。7.1(2分)5月发放离退休党组织书记2022年度绩效补助,12月按时收缴党费;7.2(2分)6月基层组织换届;7.3(2分)7月“光荣在党50周年”纪念章颁发;7.4(2分)12月参加离退休党建会议、培训学习;7.5(2分)12月参加市直离退休党组织述职评议。

7.1发放明细、交费收据等;7.2换届材料等;7.3发放图片等材料;7.4报名表、图片等;7.5会议通知、述职报告等。

8.(10分)推进老教授协会2023年工作。8.1(2分)3月制定协会2023年工作计划;8.2(2分)4月召开老教授协会工作会议;8.3(2分)12月发挥老教授专业特长、优势作用;8.4(2分)10月组织开展考察学习;8.5(2分)12月参加省市协会各项会议活动。

8.1工作计划;8.2会议图片等;8.3图片、情况说明等;8.4申请、图片等;8.5会议通知、报名回执等。

9.(10分)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活动。9.1(3分)5月健全完善志愿服务队伍;9.2(4分)12月推行“党建+志愿服务”模式,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9.3(3分)12月参加全市老干部志愿服务评选活动。

9.1证明材料等;9.2活动图片等;9.3申报材料等。

创新工作

10.(10分)组织开展老年文体活动。10.1(2分)4月老年趣味运动会申报、前期准备;10.2(2分)5月举办老年趣味运动会;10.3(2分)6月组织棋牌友谊赛;10.4(2分)9月乒乓球比赛申报、前期准备;10.5(2分)10月举办乒乓球比赛。

10.1方案、申请等;10.2活动图片等;10.3活动图片等;10.4方案、申请等;10.5活动图片等。


19.图书馆工作清单(100分)

工作清单及记分办法

预期验收成果

 

1.(10分)制定完善《图书馆2023年工作计划》,并有序推进实施。1.1(4分)修订完善《图书馆2023年工作计划》;1.2(3分)修订完善图书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1.3(3分)修订完善图书馆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1.1建设方案、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相关文件,任务分解表,2月底前完成;1.2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工作台账、图片,4月底前完成;1.3规章制度内容,落实情况资料或图片,6月底前完成。

常规工作

2.(10分)改进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效能。2.1(2分)调整优化岗位职责,制定工作清单;2.2(1分)做好新生入馆教育培训;2.3(2分)做好图书流通借还,便于读者获取利用,开展好书推荐和评选激励;2.4(2分)加强社团指导,提升社团活动质量;2.5(2分)加强学习培训,提升馆员素质能力;2.6(1分)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2.1岗位职责与工作清单,3月底前完成;2.2入馆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活动资料或照片,10月底前完成;2.3书目推荐、流通数据和评选材料、图片,12月底前完成;2.4社团计划,教师指导、开展活动照片,12月底前完成;2.5学习培训计划与图片,12月底前完成;2.6设施环境与工作资料、图片,12月底前完成。

3.(10分)丰富资源载体,做好资源保障。3.1(2分)制定资源建设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3.2(3分)认真组织实施资源建设计划;3.3(2分)加强数字资源建设,丰富数字资源平台;3.4(1分)做好报刊征订工作;3.5(2分)加强资源宣传、推广与使用培训,提升资源利用效益。

3.1信息资源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3月底前完成;3.2图书采购合同,现场采购、书展照片,线上平台截图,12月底前完成;3.3数字资源采购合同,数据平台截图,资源运用数据与图片,12月底前完成;3.4报刊征订通知、目录,11月底前完成;3.5信息资源宣传推广与培训的资料、图片,12月底前完成。

重点工作

4.(10分)对照学校高质量发展需要,按照学校2023年年度重点工作、“三提三争”工作方案和“十四五”规划年内任务要求,图书资源提升达标,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信息资源保障。4.1(2分)召开学校资源建设工作会议,准确把握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4.2(3分)科学制定年度资源建设计划,明确目标和工作要求;4.3(5分)纸质图书增量提质、优化结构,年内增加图书9万册,纸质图书总量达到105万册。

4.1资源建设会议材料、图片,建议意见征询材料或图片,3月底前完成;4.2图书资源采购计划,3月底前完成;4.3图书采集加工的数据、资料或图片,12月底前完成。

5.(10分)对照学校高质量发展需要,按照学校2023年年度重点工作、“三提三争”工作方案和“十四五”规划年内任务要求,进一步优化图书馆空间。5.1(5分)优化拓展现有藏书空间,年内通过调整图书馆空间实现图书增容5万册;5.2(5分)图书馆提升改建,优化读者阅读体验。

5.1空间优化方案、系统数据、环境图片,12月底前完成;5.2改建方案、采购审批截图、环境图片,12月底前完成。

6.(10分)充分利用思享文化空间、红色书屋、地方文化书屋等平台,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交流活动。6.1(3分)利用书屋平台开展专题阅读;6.2(4分)依托文化空间,开展专家讲座、师生共读、研讨交流等;6.3(3分)利用新技术新平台开展书目推荐、经典导读和专题阅读活动。

6.1红色书屋、地方文化书屋使用、活动开展资料与照片,12月底前完成;6.2文化空间使用、活动开展资料与照片,12月底前完成;6.3网站、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建设、运行、活动开展内容和截图,12月底前完成。

7.(10分)开展经典阅读与读书分享,推动阅读推广工作。7.1(2分)制定经典阅读与读书分享活动方案;7.2(2分)组织开展专题学习、读书交流和文化沙龙活动;7.3(2分)丰富资源载体,提升阅读体验;7.4(2分)开展经典阅读与读书分享活动;7.5(2分)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抖音平台建设,发挥桥梁作用,拓展服务功能。

7.1活动方案,12月底前完成;7.2学习研讨与读书活动安排、照片,12月底前完成;7.3资源平台信息资料、照片;7.4阅读和分享交流,11月底前完成;7.5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内容信息照片、截图,12月底前完成。

8.(10分)优化图书馆文化建设,创设温馨高雅的阅读学习环境,提升图书馆文化育人功能。8.1(4分)建设视听学习阅览区;8.2(3分)设置绘本学习阅读区域;8.3(3分)建设更多读书角,营造更加浓郁的校园书香氛围。

8.1视听阅读区建设、使用资料与图片,12月底前完成;8.2绘本学习阅读区域的建设、使用资料与图片,12月底前完成;8.3读书角的建设、使用资料与图片,12月底前完成。

9.(10分)创新活动开展,提升读书月等阅读推广活动成效性和参与率,营造更加浓郁的校园书香氛围。9.1(3分)制定第十七届读书月活动方案;9.2(4分)举办学校第十七届读书月系列文化活动;9.3(3分)开展读书交流活动,凝练活动品牌,营造浓郁读书氛围。

9.1读书月活动方案,4月底前完成;9.2读书月活动组织实施相关材料与照片,6月底前完成;9.3相关活动与成果展示资料或图片,12月底前完成。

创新工作

10.(10分)加强合作共建,提升服务社会能力。10.1(2分)加强学习交流,与“海岱楼钟书阁”“城市书房”建立联系;10.2(4分)探索校地共建,形成双向互动;10.3(4分)发挥高校文化高地优势,助力服务地方经济文化建设。

10.1学习交流图片,12月底前完成;10.2活动交流照片,12月底前完成;10.3图书荐读、文化服务项目建设、共享活动安排、资料与照片,12月底前完成。


20.校医院工作清单(100分)

工作清单及记分办法

预期验收成果

 

1.(10分)日常诊疗。1.1(1分)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1.2(1分)落实预检分诊制度;1.3(1分)落实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等负责,不推诿;1.4(1分)规范清晰书写处方,科学合理用药,完善处方档案;1.5(1分)输液严格执行“三查八对”,防止出现用药差错;1.6(1分)落实消毒消杀制度,防止院感发生;1.7(1分)落实卫健部门安排,签订医疗废弃物处置协议,及时转运医疗废弃物,进行专业处理;1.8(1分)规范药品购进验收销售管理制度;1.9(1分)每年两次(每学期末1月份、7月份)药品清资盘点;1.10(1分)药品凭处方发放,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

1.1.每月值班表,全年;1.2预检分诊表,预检分诊场景图片,全年;1.3门诊登记本,全年;1.4电子处方,包含医保结算、支付宝结算,全年;1.5三查八对制度上墙、三查八对便签;三查八对图片,全年;1.6消毒记录本、消毒场景图片,全年;1.7医疗废弃物签署协议,缴费单据,全年;1.8药品随货同行单,入库记录、出库记录,全年;1.9药房清资表,全年;1.10日对账表、处方,能清楚显示医师、药品发放人,全年。

常规工作

2.(10分)做好预防保健、传染病管理,助推学校健康校园体系建设。2.1(1分)按照传染病防控要求,发现传染病,及时登记上报疾控部门,不瞒报、不迟报、不漏报;2.2(1分)落实传染病闭环管理,进行流调、排查、检查、结果核查;2.3(1分)开展疾病预防宣传教育;2.4(1分)开展新生入学健康知识教育;2.5(1分)开展健康知识进军训系列活动;2.6(1分)开展预防艾滋病、结核病主题教育宣传;2.7(1分)对新生进行入学体检,并建立新生健康档案,对体检异常学生进行跟踪复查,提出退学、休学意见;2.8(1分)及时处置突发传染病事件,做好场所消杀;2.9(1分)为行动不便离退休教职工开展上门服务;2.10(1分)做好师生抗原及核酸检测“愿检尽检”工作。

2.1传染病登记上报记录,全年;2.2传染病个例发生时的处置,全年;2.3条幅、展板、网站、讲座等宣传图片、健康教育讲座讲义或PPT,全年;2.4新生入学知识手册、健康教育实景图片,10月底前完成;2.5军训现场保障、健康宣传演示,10月底前完成;2.6艾滋病、结核病宣传日活动宣传资料、图片,12月底前完成;2.7体检场景、健康档案、体检结果,10月底前完成;2.8消毒消杀制度、场景图片,全年;2.9上门服务档案资料、图片,全年;2.10抗原检测点图片、抗原检测记录留存,全年。

3.(12分)按照达标规范温馨的标准建设驿站,并做好驿站运维工作。3.1(2分)健全驿站相关规章制度及相关台账,做好心理疏导文化宣传;3.2(2分)保健康、防重症,规范在站人员管理;3.3(1分)驿站院感消毒消杀;重点场所紫外线消毒;3.4(1分)危重症转诊;3.5(1分)驿站运行期间,防护物资按照床位数的140%进行储备;3.6(2分)保持驿站卫生干净整洁;3.7(1分)驿站24小时值班服务;3.8(2分)阳性感染者同宿舍人员信息排查。

3.1驿站相关制度、人员职责上墙、驿站走廊文化宣传,6月底前完成;3.2入站信息登记表、体温一日三检表、出站登记表、在线表格,全年;3.3消毒记录表,全年;3.4转诊记录,绿色通道建立、联络,全年;3.5物资储备间照片、物资使用领取登记表,全年;3.6驿站房间、走廊照片,6月底前完成;3.7驿站值班表,全年;3.8预检、排查登记记录,全年。

 

 

 

 

 

 

 

 

 

 

 

重点工作

4.(12分)学生健康查体。4.1(2分)落实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对新生入学进行体检排查;4.2(3分)建立学生健康档案;4.3(3分)对体检异常学生进行复检,根据复检结果提出退学、休学建议,及时反馈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及各院系;4.4(2分)协调各院系,按照查体安排有序组织学生进行体检;4.5(2分)对新生查体做好健康教育宣传。

4.1体检通知、项目、要求,10月底前完成;4.2学生健康档案表,10月底前完成;4.3复检表、退学休学建议书、反馈表,10月底前完成;4.4对各院系体检安排、现场组织情况,10月底前完成;4.5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图片,10月底前完成。

5.(12分)大型活动保障。5.1(3分)学校运动会现场值班值守,保障师生健康安全;5.2(3分)军训现场值班值守,保障师生健康安全;5.3(2分)各类大型考试现场值班值守,保障师生健康安全;5.4(2分)配合离退休工作处做好离退休人员外出研学任务,提供医疗保障;5.5(2分)为学校承接的各类培训、赛事活动提供医疗保障。

5.1运动会值守图片,5月底前完成;5.2军训值守图片,10底前完成;5.3各类大型考试值守,全年;5.4离退休工作处活动保障,全年;5.5培训、赛事保障图片,全年。

6.(12分)做好医务人员业务培训。6.1(3分)完成医务人员各类继续医学教育培训;6.2(3分)参加省市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6.3(3分)加入省公共健康艾滋病协会,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做好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6.4(3分)加入省公共健康结核病协会,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做好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6.1山东省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合格证书、公共课程培训合格截图,全年;6.2提供各类培训图片,全年;6.3培训文件、图片,全年;6.4培训文件、图片,全年。

7.(12分)健康教育进社团。7.1(4分)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实操演练进课堂;7.2(4分)结核病防治培训讲座;7.3(4分)艾滋病宣传普及活动。

7.1培训课件PPT、培训实景图片,全年;7.2培训课件、场景、宣传图片,全年;7.3培训课件、场景、宣传图片,全年。

8.(10分)“三提三争”见行动,校医院积极筹划推进门诊统筹报销进校园。8.1(2.5分)医保服务站建设;8.2(2.5分)门诊统筹定点签约正常运行;8.3(2.5分)门诊统筹报销系统正常运行;8.4(2.5分)医保政策宣传。

8.1医保服务站牌匾;医保服务站相关材料,6月底以前完成;8.2定点签约记录,6月底以前完成;8.3统筹报销记录,6月底以前完成;8.4医保宣传材料,图片,6月底以前完成。

创新工作

9.(10分)构建健康校园,提升品质医疗。校医院与淄川区中医院建立“医联共同体”模式,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

9.与中医院签署“医联共同体协议”、校医院运动损伤功能恢复室建设、师生康复治疗实景图片,8月底以前完成。


21.信息网络中心工作清单(100分)

工作清单及记分办法

预期验收成果

 

1.(10分)完成学校信息化环境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1.1(3分)12月完成校园网络设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标准化考试设备等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运维管理;1.2(3分)12月完成学校数据中心机房、互联网出口的运维管理;1.3(2分)12月完成为学校各单位提供信息化技术指导和支持;1.4(2分)12月完成学校办公电话业务的管理和技术服务。

1.1维护照片;1.2日常管理照片;1.3信息化技术支持方案;1.4办公电话业务申请表。

常规工作

2.(10分)完成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和支持工作。2.1(2分)12月完成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定期巡检、故障排查和应急处理;2.2(2分)做好网站群的管理和维护工作,12月完成针对站群及二级网站建设需求;2.3(2分)9月完成2023级新生电子校园卡申领;2.4(2分)9月完成2023级新生班级公共换水卡的制作及发放工作;2.5(2分)12月完成腾讯微校系统在教工餐厅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2.1系统运行情况报告;2.2网站截图;2.3领取方案;2.4水卡制作照片;2.5消费情况统计图。

3.(10分)推进山东省教育厅智慧教育示范校建设。3.1(2分)6月制定网络教学平台升级方案;3.2(3分)8月做好网络教学平台采购、招标等工作;3.3(2分)9月完成网络教学平台实施部署;3.4(3分)12月网络教学平台运行数据。

3.1技术方案;3.2签订合同;3.3系统截图;3.4平台数据及相关统计。

重点工作

4.(10分)完成学校办公软件正版化。4.1(2分)6月制定软件正版化方案;4.2(3分)8月做好软件正版化采购、招标等工作;4.3(2分)9月完成软件正版化实施部署;4.4(3分)12月软件正版化应用情况,包含微软Windows系列及Office系列软件资源PC端授权服务等。

4.1技术方案;4.2签订合同;4.3系统截图;4.4平台数据。

5.(10分)推进“掌上审批”项目明显提升。5.1(3分)5月完成附属单位的移动端办公需求;5.2(2分)12月完成业务系统的移动端使用比例;5.3(3分)12月完成更多审核流程的网上办、掌上办工作;5.4(2分)完成更多应用的企业微信移动端统一登录。

5.1系统截图;5.2系统截图及相关统计;5.3系统截图;5.4系统截图。

6.10分)完成培训楼信息化内配建设工作,确保培训楼如期启用。6.1(2分)4月完成培训楼内配项目合同的签署;6.2(3分)5月完成优化调整培训楼信息化内配设计方案;6.3(3分)6月份根据培训楼建设进度,完成培训楼信息化内配项目建设;6.4(2分)12月份完成培训楼启用后的信息化技术支持与保障服务。

6.1签订合同;6.2设计方案图纸;6.3建设施工照片;6.4支持服务照片。

7.(10分)完成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贯彻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7.1(3分)12月完成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做好网络安全管理工作;7.2(2分)12月完成持续优化提升学校网站IPv6支持度;7.3(3分)12月完成本年度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任务;7.4(2分)12月完成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工作。

7.1网络安全会议通知;7.2IPv6监测平台截图;7.3安全保障的通知;7.4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照片。

8.(10分)实现智能门禁系统数据联动。8.1(3分)10月完成2023级新生基于企业微信工作台的学生公寓及学校智慧安防平台的人脸信息采集;8.2(3分)10月完成学生公寓及学校智慧安防平台基础信息同步;8.3(2分)11月完成2023级新生请假系统与学生公寓宿管平台的数据联动;8.4(2分)12月完成数据联动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8.1人脸信息采集情况说明报告;8.2系统运行情况截图;8.3数据联动情况说明及系统截图;8.4技术支持和保障说明及系统保障截图。

9.(10分)提升“微应用”自主开发能力。9.1(3分)4月完成面向师生需求的信息化调研;以需求为导向进行微应用系统开发,完成微应用系统的项目建设;9.2(3分)5月完成利用信息化手段完成教师招聘系统的微应用开发;9.3(2分)7月完成学生心理咨询预约;9.4(2分)12月完成基于数据中心的数据分析大屏工作。

9.1有关单位调研照片;9.2系统截图;9.3系统截图及统计分析;9.4大屏系统截图。

创新工作

10.(10分)全面推进数据治理工程,实现部门之间数据共享。10.1(2分)3月完成数据治理项目的考察和招标工作;10.2(2分)5月完成数据调研工作,摸清数据家底;10.3(3分)10月完成数据治理基本平台的搭建,建设高质量的全量数据中心;10.4(3分)12月完成创新数据应用工作,积极探索各种新应用场景模式。

10.1.签订合同;10.2调研截图;10.3系统截图;10.4系统截图及数据统计。


22.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工作清单(100分)

工作清单及记分办法

预期验收成果

 

1.(10分)强化资产精细化管理和有偿使用管理。1.1(3分)做好资产登记录入,12月底前完成全年度资产登记录入信息统计工作;1.2(3分)做好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工作,12月底前完成全年度房屋租赁和场地租赁统计工作;1.3(2分)做好大学生活动中心与学术报告厅使用与管理,12月底前完成大学生活动中心与学术报告厅使用情况统计;1.4(2分)做好资产维修、维护,12月底前完成资产维修、维护统计。

1.1资产登记录入信息统计,12月底前完成;1.2房屋租赁和场地租赁统计,12月底前完;1.3大学生活动中心与学术报告厅使用情况统计,12月底前完成;1.4资产维修、维护统计,12月底前完成。

常规工作

2.(10分)落实2023年项目采购工作。2.1(3分)12月底前完成政府采购限额以上项目的采购工作;2.1(3分)12月底前完成非政府采购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项目的采购工作;2.3(2分)12月底前完成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项目的采购工作;2.4(2分)12月底前完成校内零星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

2.1政府采购限额以上项目采购统计,12月底前完成;2.2非政府采购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项目采购统计,12月底前完成;2.3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项目采购统计,12月底前完成;2.4校内零星采购项目采购统计,12月底前完成。

3.(10分)完善二级部门单位资产管理责任机制。3.1(2分)强化管理责任,4月底完成签订《资产管理责任书》工作;3.2(4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程序,进一步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2月底前出台;3.3(4分)规范无形资产管理,进一步修订《无形资产管理办法》,12月底前出台。

3.1签订《资产管理责任书》工作,4月底完成;3.2《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定稿,12月底前出台;3.3《无形资产管理办法》定稿,12月底前出台。

重点工作

4.(10分)拓展学校发展空间。4.1(4分)推进学校10.69亩土地的确权工作,6月底前完成10.69亩土地的产权证的办理;4.2(4分)推进北扩500亩土地的确权工作,6月底前完成500亩土地相关手续的办理,学校有产权的土地面积达到1140.69亩;4.3(2分)推进校内学校9-10号公寓、综合培训楼及零星建筑的确权工作,7月底前完成产权证的办理。

4.1.学校10.69亩土地的产权证的办理,6月底前完成;4.2北扩500亩土地的相关手续的办理,6月底前完成;4.3学校9-10号公寓、综合培训楼及零星建筑产权证的办理,7月底前完成。

5.(10分)推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科研仪器采购,保障学校高质量发展。5.1(4分)推动学校建筑用房建设,6月底前完成学校建筑面积和教学科研行政用房统计工作;5.2(2分)协助教务处做好实验(训)室建设,10月底前完成实验(训)室、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体育设施统计工作;5.3(4分)推进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工作,10月底前完成800元、1000元和5万元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的统计工作。

5.1学校建筑面积和教学科研行政用房统计,6月底前完成;5.2学校实验(训)室、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体育设施统计,10月底前完成;5.3学校800元、1000元和5万元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的统计,10月底前完成。

6.(10分)推进资产清查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6.1(2分)制订2023年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4月初公布实施方案;6.2(4分)推动清查,6月底前完成清产核资情况表和清查报告;6.3(4分)按程序实施资产报废处置,12月底前完成报废资产的上报审批工作。

6.1制订2023年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4月初完成;6.2清产核资情况表和清查报告,6月底前完成;6.3报废资产的上报审批,12月底前完成。

7.(10分)提高资产管理信息统计质量。7.1(4分)推进资产年报的高质量编制工作,5月底前完成2022年资产年报的编制;7.2(2分)推进资产月报的高质量编制工作,12月底前完成1-11月份资产月报的编制;7.3(4分)推进高等教育统计报表和人才状态评估数据平台相关资产报表的填报,11月底完成填报数据的汇总工作。

7.1编制2022年学校资产年报,5月底前完成;7.2学校2023年1-11月份资产月报汇总,12月底完成;7.3高等教育统计报表和人才状态评估数据平台相关资产报表的填报汇总,11月底完成。

8.(10分)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建设,提高资产采购和资产管理水平。8.1(2分)推进山东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上线应用,3月底前完成线上培训;8.2(2分)进一步明晰资产标签信息,4月底前完成资产新标签样式并粘贴使用;8.3(3分)加强房产系统管理,10月底前完成对各楼宇门房间使用数据的维护;8.4(3分)加强资产管理系统使用,12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固定资产和教学仪器设备统计。

8.1山东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模块上线培训,3月底前完成;8.2资产新标签样式更新并粘贴使用,4月底前完成;8.3对各楼宇门房间使用数据的维护,10月底前完成;8.4学校2023年度固定资产和教学仪器设备统计,12月底前完成。

9.(10分)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建立校内专家评委库。9.1(4分)规范招标采购程序,进一步修订《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12月底前出台;9.2(3分)制定《校内集中采购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3月底出台执行;9.3(3分)发布《关于征集聘请淄博师专校内评标专家的通知》,4月底完成专家库专家的征集工作。

9.1《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定稿,12月底前出台;9.2《校内集中采购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定稿,3月底出台;9.3建立校内评标专家库,4月底完成。

创新工作

10.(10分)规范实训室资产卡片信息管理。10.1(4分)拟定、制作实训室资产卡片信息统一模板,5月底前制作完成;10.2(2分)拟定近三年来新建实训室资产卡片信息统一管理方案通知并发布实施,6月底前完成;10.3(4分)相关单位近三年来新建实训室资产卡片信息统一登记布置到位,12月底前完成。

10.1拟定、制作实训室资产卡片信息统一模板,5月底前完成;10.2拟定、发布近三年来新建实训室资产卡片信息统一管理方案通知,6月底前完成;10.3相关单位近三年来新建实训室资产卡片信息统一登记完毕,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