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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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师党字〔2020〕30号《中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印发《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设机构、职责范围、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规定发展规划处的职责范围为:负责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规范学校依法办学行为,协调开展政策研究、高教战略分析、“双高计划”建设及办学层次提升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综合改革任务的项目分解和督导评估,统筹开展学校绩效考核、内部质量体系建设及监管督导等工作。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设规划科和绩效评估科各1个及科长各1名,人员编制6名

一、处科职责

(一)发展规划处职责:负责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规范学校依法办学行为,协调开展政策研究、高教战略分析、“双高计划”建设及办学层次提升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综合改革任务的项目分解和督导评估,统筹开展学校绩效考核、内部质量体系建设及监管督导等工作。负责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发展规划处规划科职责:总体负责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规范学校依法办学行为,协调开展政策研究、高教战略分析、“双高计划”建设及办学层次提升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负责范围为:学校章程,规范办学,升本工作,“十四五”规划编制分解实施,职教高地建设,提质培优工作,市局《淄博高等教育发展报告》,省厅《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等工作;侧重对接完成与上述职责相关的校内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处、机关党委、工会、团委、离退休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教师工作部、国际交流中心及校医院等部门单位的常规及专项工作。

(三)发展规划处绩效评估科职责:总体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综合改革任务的项目分解和督导评估,统筹开展学校绩效考核、内部质量体系建设及监管督导,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负责范围为:绩效考核,教育评价改革,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督导,全国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统计,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等工作。侧重对接完成与上述职责相关的校内教务处、计划财务处、科研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图书馆、信息网络中心及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等部门单位的常规及专项工作。

二、处科岗位职责分工

处长:全面履行职责,主持落实发展规划处全面工作。

副处长:全面协助处长完成工作,全面协调科室履行职责,推进完成具体工作任务。

科长:全面履行科室职责,独立或组织协同完成处长、副处长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

科员:独立或协同完成处长、副处长、科长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