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发展规划处党支部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学士学位授予评估依据》

5月20日下午,发展规划处党支部在文德楼232办公室开展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学士学位授予评估依据》,发展规划处党支部全体成员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是自1981年1月1日施行了40余年后的首次修改,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从制定背景和过程、学位工作根本要求和基本原则、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条件和程序、争议和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说明,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章节、条款变化进行了对比说明。《学士学位授予评估依据》是对新建本科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的评估,本次会议重点学习了学士学位授予评估的政策形势和山东省的实施要求。

会议强调,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将有力推进学校教育法治建设,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奠定理论基础,为学校日后开展各项工作指明方向。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两个文件,全面了解评估指标体系,按照学校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地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以法律实施的成效推动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保障下一步学位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