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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部门、院系绩效目标管理方案

时间:2022-04-30点击:

2022年部门、院系绩效目标管理方案

(修订稿)

为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建立健全绩效分配制度,提高部门、院系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升学校治理能力水平,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管理内容

(一)健全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1.健全完善综合绩效管理体系。学校对处室教辅职能部门的管理考核,由绩考办组织实施;学校职能部门对院系的管理考核,由绩考办牵头管总,由相关提报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部门、院系对所属教职工个人的管理考核,由部门、院系具体组织实施。

2.健全完善专项绩效管理体系。专项绩效管理,即针对学校重大项目或上级特别要求,专门组织实施的绩效管理。比如,财务预算、美丽校园建设、基建工程建设等等,由学校专班组织实施。

(二)科学设置绩效管理指标与分值

1.部门组绩效管理指标由三级组成,共计100分。一级指标包括党的建设(30分)、业务工作(50分)、民主测评(20分)三项。二级指标包括思想建设(8分)、组织建设(8分)、党风廉政建设(8分)、师德师风建设(3分)、督查督办(3分);常规工作(10分)、重点工作(30分)、创新工作(10分);学校领导评议(5分)、部门中层评议(5分)、院系中层评议(5分)、教职工代表评议(5分)。各二级指标又包括若干个三级指标,三级指标包括若干个观测点,连同计分方法,由提报部门设计实施。(详见附件1)

2.院系组绩效管理指标由三级组成,共计100分。一级指标包括党的建设(30分)、业务工作(50分)、民主测评(20分)三项。二级指标包括思想建设(6分)、组织建设(6分)、党风廉政建设(6分)、党建述职评议(3分)、共青团工作(4分)、师德师风建设(3分)、督查督办(2分);人才培养(7分)、教学改革(4分)、科学研究(7分)、教师发展(6分)、社会服务(3分)、国际交流(2分)、学生管理(6分)、招生工作(6分)、就业工作(4分)、继续教育(3分)、体育卫生健康(2分);学校领导评议(4分)、部门中层评议(4分)、院系中层评议(4分)、教职工代表评议(4分)、学生代表评议(4分)。各二级指标又包括若干个三级指标,三级指标包括若干个观测点,连同计分方法,由提报部门设计实施。(详见附件2)

3.教职工绩效管理指标由部门、院系出台具体办法组织实施。

4.专项绩效管理指标另行设计,适时实施。

(三)科学设置部门业务工作清单

部门业务工作清单由绩考办负责组织制定,其内容主要依据部门职责、学校年度工作要点、部门年度计划及“十四五”规划拟订。其常规工作、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为核心指标观测点。

(四)制定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由绩考办负责制定,另文发布。

二、绩效考核结果的确定与使用

(一)考核结果的确定

绩考办将考核得分情况进行汇总排序。总得分在80分以上并且排序列前20%的部门、院系授予优胜奖。

(二)考核结果的使用

1.与个人考核挂钩。各部门、院系年度目标考核结果是部门、院系主要负责人和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学校领导班子除外)优秀等级的确定,优先从部门、院系年度考核优胜的干部中产生。部门、院系年度考核为优胜的,本部门、院系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10%。

2.与干部选任挂钩。部门、院系年度目标考核连续三年为优胜的,其管理干部在选任时予以优先。

3.与确定优秀单位挂钩。本年度优秀单位,原则上从年度专项考核前三名的院系中产生。

4.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挂钩。根据考核名次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一次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至各二级部门、院系,由部门、院系按照学校确定的分配指导原则制定具体二次分配办法,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说明

根据上级政策和学校实际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学校统筹不低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10%的资金,用于个别表彰和特殊贡献的奖励。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绩考办负责解释。

 

2022年3月8日

 

附件1.2022年度部门组绩效考核指标

附件2.2022年度院系组绩效考核指标

 

附件1.2022年度部门组绩效考核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提报部门

1.党的建设

(30分)

 

1.思想建设(8分)

 

宣传统战处

2.组织建设(8分)

 

组织人事处

机关党总支

3.党风廉政建设(8分)

 

纪委监察办

4.师德师风建设(3分)

 

教师工作部

5.督查督办(3分)

 

办公室

2.业务工作(50分)

1.常规工作(10分)

 

绩考办

2.重点工作(30分)

 

绩考办

3.创新工作(10分)

 

绩考办

3.民主测评

(20分)

 

1.学校领导评议(5分)

 

绩考办

2.部门中层评议(5分)

 

3.院系中层评议(5分)

 

4.教职工代表评议(5分)

 

加分(5分)

1.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及成果、承办的大赛或活动等(3分)

2.高层次人才引进(2分)

 

绩考办

 

 

 

附件2.2022年度院系组绩效考核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与计分办法

提报部门

1.党的建设

(30分)

 

1.思想建设(6分)

 

宣传统战处

2.组织建设(6分)

 

组织人事处

3.党风廉政建设(6分)

 

纪委监察办

4.述职评议(3分)

 

组织人事处

5.共青团工作(4分)

 

团委

6.师德师风建设(3分)

 

教师工作部

7.督查督办(2分)

 

办公室

2.业务工作

(50分)

1.人才培养(7分)

 

教务处

2.教学改革(4分)

 

教务处

3.科学研究(7分)

 

科研处

4.教师发展(6分)

 

教师工作部

5.社会服务(3分)

 

绩考办

6.国际交流(2分)

 

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7.学生管理(6分)

 

学生处

8.招生工作(6分)

 

招生就业处

9.就业工作(4分)

 

招生就业处

10.继续教育(3分)

 

继续教育学院

11.体育卫生健康

(1+1=2分)

 

体育系

 

校医院

3.民主测评

(20分)

1.学校领导评议(4分)

 

绩考办

2.部门中层评议(4分)

 

3.院系中层评议(4分)

 

4.教职工代表评议(4分)

 

5.学生代表评议(4分)

 

加分(5分)

1.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及成果、承办的大赛或活动等(3分)

2.高层次人才引进(2分)

 

绩考办

 

2022年3月18日